今年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7654元

26.08.2014  12:33

  今年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765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5%。这是日前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抽样调查的结果。

  今年以来,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不利形势下,我省继续实施积极的惠民政策,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企业职工工资稳定增长提供了政策保障,加之去年下半年出台并落实了许多增加城镇居民收入政策的“翘尾”影响,促进了今年全省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抽样调查资料显示:我省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达到70%,拉动可支配收入上升6.1个百分点。

  在全部工资性收入中:工资收入人均为7018元,同比增长7.8%;其它工资性收入人均为609元,增长17.7%;从单位得到的实物收入和服务人均为27元,同比基本持平。工资收入仍是全部工资性收入的主要来源,占比达到91.7%。(记者 苏景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