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四人荣获全国“好警嫂”光荣称号

12.10.2015  10:37

      记者10月11日从省公安厅获悉,10月8日,由公安部、全国妇联共同主办的“好警嫂”推选宣传活动落下帷幕,全国120人光荣获评,我省共有四位警嫂荣获全国“好警嫂”光荣称号,成为这次推选活动入选“好警嫂”最多的省份之一。这四位警嫂分别是:临汾警嫂王会平、阳泉警嫂李冬梅、长治警嫂郭丽英和长治警嫂李波。
        据了解,今年4月30日,公安部、全国妇联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好警嫂”推选宣传活动以来,省公安厅联合省妇联,将“好警嫂”推选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思想政治活动来抓。各级公安机关主动联系当地妇联组织,通过开展不同层次的推选宣传活动,在全省公安机关形成了“好警嫂”推选宣传的浓厚氛围。作为山西4万多公安警嫂的杰出代表,王会平、李冬梅、郭丽英、李波以其朴实无华、感人至深的事迹,深深感动和激励了全省、全国的民警和妇女姐妹们,从全国推荐的众多“好警嫂”中脱颖而出,荣获公安部、全国妇联联合授予的全国“好警嫂”光荣称号。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推选宣传活动让“好警嫂”们从幕后走到了台前,让更多的人通过警嫂这个群体,了解了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和公安民警的无私奉献,加深了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同时,公安民警也从中感受到了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怀,激发了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记者 左燕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