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新作为:省司法厅护航重点项目“提质增效”
动员全部力量 维护社会稳定
3月27日,省司法厅发布《关于法律服务工作保障全省项目提质增效年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动员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员,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责优势,全面服务我省重点项目建设,助推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部署,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的法律服务包括:“律师服务保障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组建专项律师服务团队深入开展调研走访、法律体检、法律咨询、风险评估等系列专项活动。
充分发挥律师在政府决策参谋、企业风险防范、经济纠纷解决、市场信息沟通、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安全稳定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重视依法保护企业科技创新,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帮助创新主体依法明晰知识产权、代理申请专利保护,配合打击市场侵权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鼓励保障企业的科技创新积极性。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斗争,依法办理各类案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参与城镇化建设、城中村改造,农村和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程,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
“公证法律服务牵手项目建设”活动,创新公证服务方式,充分运用公证“沟通、服务、监督、证明”四位一体的综合服务模式,重点为金融市场的稳定、创新和资本市场的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农业产权制度改革、城乡一体化建设,企业走出国门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满足重点项目建设中多元化法律需求。教育引导广大公证员积极主动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切实做到立信于民、守信于民、取信于民。
大力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发挥基层法律服务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组织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担任本辖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其各行政管理部门、村(居)委会、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的法律顾问,重点围绕“三农”工作、城镇化建设和民生改善等领域开展工作,促进小微企业和城乡个体经营业主、经济合作组织实现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
开展 “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活动”,依托全省广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深入社区、村户、企业,专项排查化解重点改革领域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劳资关系、交通事故等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处置中的疏导化解、柔性维稳作用,为项目提质增效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有针对性地开展司法鉴定工作。积极发挥矿业、地质、资产评估、建设工程、环保类等鉴定机构的专业优势,为推进全省煤炭和煤层气探矿权、采矿权改革和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专门技术证据,为综改攻坚中产生的矿产地质纠纷和知识产权、房屋拆迁、环境污染等领域的专业技术纠纷,提供客观、准确、公正的鉴定意见,为党委、政府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提供决策依据。(左燕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