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幕
7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会议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蓝佛安出席会议并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清宇主持会议,副主任贺天才、谢红、王纯、张志川、吴俊清出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74人,出席6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山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新修订的《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以及关于批准2022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太原市体育发展条例》《朔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忻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平遥推光漆器髹饰技艺保护条例》《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晋中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的决定》《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治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晋城市湿地公园保护条例》《运城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蓝佛安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本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在晋调研时讲话指示精神。大家一致表示,赵乐际委员长来晋调研,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对山西的关心支持,对山西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山西人大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一定要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认真贯彻省委部署和蓝佛安书记指示要求,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在山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会议强调,刚刚闭幕的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对我省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转型发展的目标要求、核心任务、基础支撑、平台抓手、动力活力和根本保证作出了安排部署。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组成人员要带头深刻认识转型发展的内涵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把握加快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原则、奋斗目标和工作体系,围绕中心干、服务大局干、聚焦转型干,编制好五年立法规划,完成好年度任务,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坚定扛起以法治方式服务转型发展的历史使命,让省委放心、让全省人民满意。
副省长李成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军,省监察委员会、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