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快推进城市公交优先发展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02.09.2015  10:54

9月1日,省厅组织召开全省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推进工作座谈会,听取各市关于推进城市公交优先发展工作汇报,研究讨论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推进工作的成功经验、薄弱环节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推进工作。副厅长袁清茂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后一段时间,我省在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方面将重点加快推进六项工作。一、加快建立规划引领机制。高度重视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注重规划建设城市快速机动化通勤网络、自行车和步行等非机动化出行网络,确保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的协调和衔接。二、加快落实公交优先关键政策。加快研究落实土地综合开发政策,规范公交补贴补偿制度,加快落实省厅相关扶持政策。各市要将省厅确定的支持项目纳入市级交通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落实配套资金,并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和工程质量管理,确保省厅相关扶持政策早落实、快见效。三、加快建设绿色公交系统。加快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广公共自行车慢行系统建设坚持制度创新,努力建成以低污染、低排放、高效率、高效能为主要特征的绿色公交系统。四、加快提升公交吸引力。重点围绕解决城市公交“乘坐体验差、拥挤程度高,等车时间长、运行速度慢”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公交舒适性和快捷性;建立深层次、多样化公交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群众差异化的出行需求。加快建设智能化公交系统,进一步优化运营服务。五、加快建设示范引领工程。加快推进太原国家“公交都市”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以点带面,积极研究我省其他城市或城区开展省级公交示范城市以及示范城区建设,全面推进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又好又快发展。六、加快建设平安公交系统。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和应急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制定和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加强应急演练,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公众文明安全乘车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防范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恐怖袭击和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能力。

袁清茂指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的客观要求,是践行“以人为本”改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综合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工作内容,是推进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载体。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做好城市公交发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进一步提高我省公交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对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组织领导,全面实现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把国家和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行动中,体现在成效上,让人民群众“出行更便捷、乘坐更舒适、换乘更方便”。他强调,今年省厅下达的公交相关指标任务,

各市交通运输局一定要积极努力,确保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记者武作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