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大计生特困家庭扶助关怀力度

04.07.2014  11:40

  7月2日召开的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传来消息,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残联、省计生协等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将通过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多措并举,加大计生特困家庭扶助关怀力度。
  计生特困家庭是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目前,全省有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5029个。从加大经济扶助力度方面,我省着力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7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提高到340元,城市标准与国家现行标准持平,农村标准比国家现行标准分别高120元和170元。计生特困家庭成员,符合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条件,纳入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保障范围;家庭成员中的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为其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
  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方面,我省将计生特困家庭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的费用由各级财政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在就医、门诊、住院、重病紧急救治等方面给予优先和补助。新农合对门诊治疗的慢性病人,报销补偿比例提高20%;对在县级以上医院住院的,报销补偿比例提高10%;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只需缴纳门槛费,基本医疗全免费。
  与此同时,我省还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在最低生活保障、收养子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残疾独生子女康复救助等方面,做好对计生特困家庭的扶助和关怀。  (记者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