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期三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进入尾声,从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整治情况通报看,三个月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工商部门,以整治农村食品市场假冒侵权、无证经营等为切入点,查假冒、端窝点、整秩序、建市场,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杆子插到底,省市县同部署同落实。9月5日,省食药监局与省工商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省、市、县三级农村“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同时部署启动。各级监管部门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以打击无证经营、规范主体资格,打击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及原料、规范经营者采购活动,打击仿冒和“五无”食品、规范食品包装标识管理,打击“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为重点,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同时,省市两级加强工作督导,扎实推进专项整治。省食药监局采取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分别对22个县市和44个乡镇进行专项督查,推动全省整治工作不断深入。
以问题为导向,广泛深入开展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对省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小作坊等市场主体开展大检查,坚持哪里有生产经营户就检查到哪里,哪里问题多就抽检到哪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8389户次,其中食品加工小作坊6331户次,儿童食品生产单位500户次;检查食品经营户42896户次,其中小摊贩13736户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4301户次;检查餐饮单位31776户次,其中小餐饮20203户次,学校食堂7796户次;抽检食品654批次,其中儿童食品134批次;检查各类批发、集贸市场等1245个次,力争整治工作全覆盖、无盲区。
以严查重处为手段,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在大检查的同时,各级监管部门坚持重典治乱,严厉查处一批大要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省食品药品稽查总队与临汾市食药局合力查处了海天面粉加工厂使用化学物质过氧化苯甲酰生产小麦粉的严重违法案件。晋中市食药局查获过期、“五无”等不合格食品1837公斤,收缴罚没款255万元,其中罚没款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16件。晋城市食药局联合公安部门查办了李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醋案,累计案值达110万余元,已批捕1人,取保候审4人。襄垣县食药局联合公安部门查处了王桥镇五阳村一非法腐竹加工厂,涉案金额达172万余元。截至12月5日,全省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202件,侵权仿冒食品案件41件,劣质食品案件468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590件。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户363户,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户83户,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11户,吊销营业执照3户,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13个,查扣侵权仿冒食品2177公斤,劣质食品6118.5公斤,农村食品市场进一步净化。
打好持久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整治过程中,全省各地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建立有针对性的长效监管机制。孝义市在全市推广使用“智慧食安”电子监管系统,实现了对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生产、餐饮单位原材料购进索证索票的全程电子监管。介休市建立了14个以小餐饮、小作坊为主的集中经营市场,原来在街头露天经营的106户“三小”经营户全部入驻。垣曲县创建了农村市场食品供货商信息备案制度、送货车信息备案制度、食品仓库备案制度。万荣县针对城乡红白喜事集体聚餐,要求一条龙服务队承揽每宗业务时必须具备“一挂、五携带”,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古交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建设,完善了日常监管体系内容,有效提高了职能部门履职尽责能力。
山西省食品安全办主任、省食药监局局长赵光国表示,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容易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藏身地,仅靠三个月的集中整治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面对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艰巨性、复杂性,要树立长期攻坚的思想,通过大力宣传引导,加强督查督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尤其注重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两级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切实维护广大农村食品安全。(冯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