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省人大代表持续呼吁3年 24段损坏公路逐步得到修复
“为了家门口这条路不再晴天尘土弥漫、雨天泥泞不堪,乡亲们盼了3个年头,如今这个心愿终于实现了!”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焕晓带领20余名省人大代表前往平遥县卜宜乡实地督办代表建议,村民们高兴地围了上来,表达着喜悦的心情。原来,正是4位省人大代表3年来不断以提建议的方式,推动困扰附近居民多年的路难行问题得到解决。
2009年,作为我省“三纵十一横十一环”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榆高速公路开工建设,201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由于该公路穿越平遥县境内南部丘陵山区,60%以上的路段为桥梁隧道,为保障工程建设正常实施,在料场、梁场、搅拌站与主线施工作业面之间,除修筑了必要的施工主便道外,还大量利用了平遥县既有县、乡、村级公路共24段58.35公里作为施工主便道。由于这些既有公路设计标准低,且大部分连接或穿越村庄,建设施工造成公路严重损毁,晴天尘土弥漫、雨天泥泞不堪,个别路段群众出行十分困难。
2013年,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卫明喜等4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平榆高速兑现对列为施工主便道的既有农村公路进行修复的承诺的建议”。当年,这一建议就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于2013年8月进行现场督办。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与此建议所涉及部门的沟通、协商,当时已确定了修复工程的实施范围、方式、标准和进度安排。
为了加快解决平榆高速公路建设遗留问题,2014年,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郭月仙等4名省人大代表继续联名提出此建议,承办此建议的省交通运输厅答复表示,对这一项目的编制已完成,正在进行分项审核,力争尽快完成损毁道路的修复工程。2015年,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郭兴宝等4名省人大代表再次联名提出建议,希望考虑平遥县实际,加快工作落实,切实兑现承诺,尽早解决平榆高速公路建设遗留问题,解决百姓的出行难题。
在4名省人大代表连续3年的持续呼吁下,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两次组织省人大代表及省交通运输厅等相关单位实地察看,共同研究、沟通解决这一难题。省交通运输厅在承办这一建议时,由厅长亲自领办,专题研究解决措施,一步一步推进。在今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以解决该问题。目前,省交通运输厅已全额补助该项目3000余万元,损坏公路修复工程已接近尾声。(记者 李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