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纤维检验专用设备购置谈判公告
山西润世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对其所需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纤维检验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编号:RSH政采-1519
三、项目预算:326000元
四、招标内容:
1、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数字式织物撕裂仪 | 1 | 台 | |
2 | 滚箱式起球仪 | 1 | 台 | |
3 | 全自动织物透气量仪 | 1 | 台 | |
4 | 耐洗色牢度试验机 | 1 | 台 | |
5 | 全自动纤维细度依 | 1 | 台 |
注: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公告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约定
4、交货地点: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地点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7、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本公告第五条所需证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3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七、谈判文件的发售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20日(北京时间9:00-12:00,14:30-17:00,节假日、周六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太原市高新区中心北街3号晨雨大厦11层1108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联系人:田志峰联系电话:0351-7210455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4月21日下午15:00
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东辑虎营35号山西省政协宾馆2楼会议室
采购人: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人:张一民联系电话:0351-3531935
代理机构:山西润世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志峰联系电话:0351-7210455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