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监督回访 制作电子案卷 强化两法衔接
——成都金牛建立案管中心推动受立案改革
不足70平方米的办公区域,几台电脑和扫描仪不停运转……这间并不起眼的办公室,是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民警口中的“核心机构”——案件管理中心。2015年,金牛分局为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受案立案改革,设置了这一机构。
近年来,金牛分局按照建设法治公安目标,大力开展受案立案改革试点工作,先行先试,于2015年7月1日在全省率先建成了规范、集约的案件管理中心,并实现了全面、高效运转。
“案管中心有效规范了基层办案单位的执法行为,加强了对受立案的全程监督,切实提高了办案质量,减轻了基层负担,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起到了显著作用。”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局长周国军说。
受立案监督回访解决“立案不实”问题
2015年8月28日,江某、黄某因债务纠纷,将何某带至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凤凰山派出所。派出所民警经过询问了解,认为这是一起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畴,没有受立案。随后,金牛分局案管中心在回访中发现问题,并通过进一步调查走访了解到,江某、黄某曾于当年6月至8月多次长时间限制何某的人身自由,并指使他人对其殴打、威胁,已经涉嫌非法拘禁罪,符合立案条件。通过案管中心的监督、审核,辖区派出所报分局领导审批后依法立案,警方将嫌疑人刑事拘留。
一切从事实与证据出发,不给民警留面子。金牛分局案管中心设立了受立案监督回访岗位,研发了受立案简易模块,通过回访报警人、梳理案情等方式,对受案立案工作进行流程管控和结果监督,一旦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派出所每天都会根据分局110接报警平台推送的警情进行受立案处理。分局法制部门有4名民警专门负责跟踪和回访,如果发现应当立案不立案的情况,我们会迅速督促该派出所立案。”金牛分局法制大队民警吴靖说。
金牛分局法制大队民警张雪毅告诉记者,有时报案群众会有“为什么我报了案,警察却不立案”的疑惑,如果没有一个有效途径去解答这个疑惑,就会让群众对公安工作产生误解,而有时也确实存在该立案没立案的情况。“所以,监督回访机制的合理运用让各办案单位的受案立案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切实解决了以往存在的有案不接、接报案后不依法如实受案立案等问题。”张雪毅说。
每起案件都有“电子档案”
金牛分局案管中心有若干个用钢化玻璃隔成的工作区。在一个工作区中,一部自动装订机器引起了记者的兴趣。案管中心民警冯娜介绍,这里是案卷数字化工作区。“我们投入近70万元,购买了高速高清数码扫描仪、专网智能电脑、全新光盘防磁柜等设备,专门对分局及所辖派出所的所有案卷进行集中扫描、保存,实现了对案卷的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减少了基层办案单位的工作量。”
冯娜告诉记者,正在装订的都是已经集中扫描过的卷宗。“正在侦办的案件我们用‘线装’,便于需要时随时拆订;侦办完结进入移送审查起诉环节的案件,则全部要求进行‘热熔’装订,如果想再改变案卷内容,就必须要破坏装订,留下痕迹。这样就确保了已办结案件卷宗的完整性。”
两名民警正在对案卷进行扫描,厚厚的卷宗一会儿就变成了一张张光盘。据介绍,中心启用至今,已将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868案1057卷、移送审查起诉的841案2085卷、补充侦查完毕的229案247卷全部制作了电子卷宗。电子卷宗的制作,让每起案件都有了“电子档案”,今后可以随时调取,让案件办理变得更加公开透明。
事实上,这种管理也让从事具体业务的民警尝到了“甜头”。“案管中心对案卷的统一管理,将基层民警从浩如烟海的卷宗中解脱出来。现在我们主要负责受案立案和案件侦办,卷宗的制作和移交检察院等工作都交由案管中心的专业人员处理,我们能腾出更多精力专心办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金牛分局经侦大队民警王明麒说。
“两法衔接”平台保证立案质量还能避免过去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与公安机关之间可能存在的推诿扯皮、该移送不移送等问题。”金牛分局副局长杨勇告诉记者。
据专门负责“两法衔接”平台工作的金牛分局案管中心民警任保东介绍,该平台还整合了成都市金牛区工商、税务、环保、烟草等部门的系统资源,“这对部门间开展联合作战以及相互协作沟通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一系列受立案改革措施,切实加强了对受案、立案、办案、结案的全程监督,使金牛分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稳步向前发展。在金牛分局一办公楼内,一个面积达500平方米的“新案管中心”正在加速建设。据了解,新的案管中心将增设案件受理、律师接待、司法救助、信息公开等服务性窗口,具备群众报案登记、案件进度查询、处罚决定公开等职能,真正实现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职能的“双向融合”。
“受立案改革,落脚点是为了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因此案管中心的职能也必须把内部监督与服务群众结合起来,保证执法办案在‘阳光’下运行,案管中心在未来一定会发挥更大的作用。”杨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