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无线电管理局无线电监测网铁塔维保服务项目合同
山西省无线电管理局
无线电监测网铁塔维保服务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无线电监测网铁塔维保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0632-1541HW4L1384
甲方:山西省无线电管理局
乙方:衡水中亿通钢结构有限公司
甲方:山西省无线电管理局
乙方:衡水中亿通钢结构有限公司
乙方在山西省无线电管理局组织的无线电监测网铁塔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铁塔维保范围包括普通铁塔30座(30-50米),工艺铁塔3座(30-40米),高山站铁塔2座(50米),小型站小型铁塔7座(5米)。维保项目如下:
1、铁塔基础检测:包括地脚锚栓、塔脚及其底板和相应的附件(拉线、固定栓等)加固或包封。
2、塔体检测维护:包括塔体垂直度、室外走线架、悬梯、构件有无变形、塔体螺栓及螺母(螺丝检测并紧固)天线横担、室外走线架与楼顶或墙体连接螺栓是否松动,接收天线固定是否牢固、馈线、电线捆绑是否完好,航空灯是否运行良好等项目的检测和维护。
3、防腐检测维护:检测整塔构件是否生锈,镀锌层或涂料防锈层有无局部脱落,对全部防雷系统刷防锈漆。
4、检查地基是否下陷,有无连接件被盗,避雷针紧固是否完好。
5、检测接地电阻连接是否完好,有无连接件被盗,测试地阻是否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对不符合规定的铁塔、机房连接导体,全部更换(如达不到标准需更换或增加地阻以满足国标)。
6、全面检查、维修楼顶铁塔底座漏水、渗水情况,确保无渗水情况发生。
7、检查楼顶和塔楼结构情况,焊缝有无生锈情况,地脚螺丝是否生锈等。
8、委托山西省防雷中心对7个小型监测站接地进行检测,对接地不合格站进行整改,出具防雷接地检测报告。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23500元(大写):贰拾叁万伍仟元,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合同款支付
项目验收合格后,在1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合计人民币¥235000元(大写):贰拾叁万伍仟元。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定期巡检、特殊巡检和维修工作。承诺在接到维护通知后,在30分钟内响应,1个小时内做出应答,24小时内到达现场,3日内排除故障。
五、项目完成日期
1、维护日期:2015年10月5日前完成;
2、维护地点:全省范围,铁塔建设所在地。
六、交验
1、依据维护技术要求,对所有铁塔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
2、依据合同维护要求,对铁塔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
4、铁塔维护后,检查铁塔物理连接是否正确,经调试和运行,供需双方共同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完成设备验收。
七、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乙方责任
1、保证铁塔均为标书承诺维护,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维护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铁塔维护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所维护铁塔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铁塔维护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十、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乙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财政厅备案一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甲方(章):乙方(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坡子街16号地址:
电话:0351-5625366电话:13603569778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开户银行:工行河北景县龙华支行
账号:0407311909300023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