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疫情防控督察 确保各项检察工作有效开展

18.02.2020  04:30
  按照省检察院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省检察院检务督察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加大督察力度,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截止2月16日对全省12个市级院、4个派出院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三次督察,2月17日下发了《关于对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督察情况的通报》。

  《通报》指出,各级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引领、凝心聚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确保了防控任务不折不扣完成。各级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省院工作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不断细化实化各项防控工作,推动自身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同时,统筹兼顾,确保疫情防控和日常检察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认真开展涉疫情案件办理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开展。    

  《通报》要求: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要坚持目标导向,切实把守住“双零”目标作为落实“生命重于泰山”指示要求的最高体现。进一步深刻把握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省院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系列会议精神,持续强化全省检察机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坚定性和主动性,抓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阻断传染渠道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环节。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故意隐瞒病情或接触史等妨害疫情防控行为依法从严处置。针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分析、综合研判,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坚决把防控举措落实到位。

  三要坚持任务导向,统筹抓紧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坚决做到疫情防控不含糊,检察业务不停摆。严格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意见和最高检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通知》,坚决依法从严从快追诉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震慑违法犯罪。积极开展源头防控,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筑牢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