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03.02.2020  21:57
 

 

  2月1日,省检察院召开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景海主持会议,就进一步做好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有关通知、会议精神,省委第一、二、三次专题会议上楼阳生书记的讲话精神,高检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委政法委有关文件。会议听取了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崔国红代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近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应对疫情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要提升政治站位,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省检察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提升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考验,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际行动,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落实一级响应,保持战时状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联防防控措施,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发挥好各项检察职能,密切配合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等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全力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要充分发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用,加强信息共享,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依法快办,从严办理,着力防范社会稳定风险,有力推动“平安山西”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对全省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共同维护监管秩序。

  

  会议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案卷书面审查为主要办案方式,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来信、网络、电话等方式向检察机关反映诉求,办理好每一件群众信访事项,同时也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耐心接待来访群众并做好防护工作。要坚持各项工作不停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的重要精神,深入谋划好本系统、本条线的工作,为全年工作打好基础。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各级院党组和机关各党支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干警保持定力,坚定信心,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越在危难时刻,越要挺身而出,彰显党员本色,让党旗在疫情防控阵地高高飘扬。

  

  会议强调,要严明纪律,强化监督,督促落实。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做实做细。要严格执纪监督,密切关注媒体报道、群众反映,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早提醒、早教育。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坚决从严查处。要加强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