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人与妻有暧昧 借机敲诈触刑律

29.12.2015  13:30

本网讯(马德峰 吴凡)妻子有外遇丈夫本是受害者,然而因采取不当手法打击报复,最终身陷囹圄。近日,文水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外遇引发的敲诈勒索案。

 

一日,赵某回家发现房门反锁,等妻子开门后,赵某发现一陌生男子在自己家中,自称是水电装修工。后赵某电话询问朋友得知该男子成某说谎,于是打电话叫来亲友殴打了成某,致其左眼部轻微伤。赵某仍不解气,又强迫成某写下“成某与孟某发生过性关系”的相关材料,并向成某索要钱财,威胁如果不给钱就将成某送交派出所。经二人商定,成某给赵某43000元,次日下午,赵某收到成某家属的8000元,又让成某打了一张35000元的借条才放其离开。案发后,赃款已经退还受害人,借条也退回侦查机关。法院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告发他人为要挟手段,强行索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赵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主动退赃,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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