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外函〔2015〕2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国际水稻研究所协议备忘录》、《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农业研究组织合作协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继续选派人员赴上述机构留学。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相关书面材料于2015年5月12日前报我厅。我厅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殷 洁 张云鹏
电话:0351-3046623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30号
山西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邮编:030006
附件: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与以色列、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
2015年4月27日
附件列表: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与以色列、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PDF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菲律宾、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
太原20:49 28.04.2015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