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外函〔2015〕24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谅解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将选派一批优秀学生赴以色列有关高校攻读硕士学位或短期交流学习。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相关书面材料于2015年6月2日前报我厅。我厅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殷洁 张云鹏
电话:0351-3046623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30号
山西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邮编:030006
附件: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留学人员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
2015年4月27日
附件列表: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留学人员的通知”.PDF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
太原20:49 28.04.2015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