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外函[2015]6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院校一线教师的教学能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计划选派地方高职院校从事专业课程教学的教师开展为期3个月的教学法研修。请各有关院校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的函》文件要求,积极做好推荐人选工作。省教育厅择优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通过后方可录取。
各高职高专院校务于1月30日前以公函形式提交遴选情况和候选人名单,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的函》(留金法[2015]5011号)
山西省教育厅
2015年1月23日
附件列表: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的函》(留金法[2015]50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