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闻网》:杏花岭责任区刑警队--男子借高利贷为求家人谅解报假警 称其“被抢现金37000余元”

17.11.2015  16:52
      山西新闻网10月20日讯(记者 任思雅 通讯员 王霜红)20岁男子夜晚行至省城建设路,突遇“飞车党”抢劫,水落石出竟是“报假警”。今日,记者从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获悉,2015年10月18日晚上20时30分许,杏花岭责任区刑警队接110指令,称赵某报警称其步行至杏花岭区建设路与府东街南侧加油站附近时,被两名同乘一辆摩托车的男子抢夺随身背着的挎包,挎包内装有现金37000余元、香烟及银行卡。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同时对赵某进行详细询问。赵某称其从南昌市乘坐火车到达北京市,之后从北京市乘坐火车到达太原市火车站,下车后步行沿建设路向北寻找酒店入住。其行至省城杏花岭区建设路与府东街南侧加油站附近时,两名同乘一辆摩托车的男子从其身后驶来,趁赵某打电话疏于防备之际将其随身背着的挎包抢走。

  民警初步了解案情后,对案发现场周边来往群众、“天网监控”的分布情况进行了摸查,于当晚受理为抢夺案,并立案侦查。民警调取了大量沿路监控视频资料,对每段视频进行了细致地分析研究,却发现很多情节与报警人赵某描述的不符,针对案情中的疑点,民警赶往太原市火车站,从赵某下车后的轨迹进行模拟案情分析,发现赵某有谎报警情的嫌疑。

  民警对赵某进行思想开导,赵某羞愧不已交代了向公安机关谎报警情的恶劣行为。赵某今年20岁,大专文化,山西大同人,就读于江西南昌某学院。赵某在上学期间借来2万元高利贷用于赌博、日常挥霍,高利贷借来的钱花完后,便想出以报假警“钱被抢夺”的方式取得家人的谅解。为了让这场戏演得逼真,赵某特意从南昌市乘坐火车到达太原市,就是为了报假案,10月18日晚8点左右,赵某在杏花岭区建设路与府东街南侧加油站附近,通过拨打110报了假警。目前,赵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注:本报刊登于2015年10月20日《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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