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报》:万柏林分局——漪汾桥上怪男子二度弄险救援人员苦劝 5个多小时后消防官兵将其救下
昨日上午9时许,一男子坐在漪汾桥中段南侧的一个彩虹拱顶部,喝着酒、就着花生米。他的怪异行为很快引起路人注意,担心发生危险,有人报了警。不多时,消防官兵、急救人员和民警相继赶来。救援人员发现这名男子十分眼熟,原来他在3月11日就曾爬上过漪汾桥的拱顶,之后被消防官兵救下,没想到事隔十多天后他再次登高弄险。
上午10时许,记者赶到现场时,发现漪汾桥交通十分拥堵,桥面上挤满了车辆,行驶十分缓慢。只见桥中段一个彩虹拱下,依次停着云梯消防车、警车和急救车。现场围满了路人,人们抬头看着拱顶上方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几分钟后,消防车的云梯升到与彩虹桥拱顶部持平的位置,一名消防人员和一名民警正站在云梯升降斗内,不停地与站在拱顶的一名头戴鸭舌帽的男子交谈。由于距离较远,无法看清这名男子的表情,也听不到谈话的具体内容。
救援人员告诉记者,这名男子在3月11日就曾爬上过这里的桥拱,声称“中建三局安全不周,致人伤残不给看病”,想通过这种极端的方式维权。之后,经民警劝说,对方同意消防官兵将其救下。可能是问题没有解决好,他再次爬上拱顶弄险。上午11时许,因劝说无效,无奈的消防官兵只好先将云梯降下另想办法。从云梯升降斗里下来的消防人员介绍,这名男子似乎喝了酒,拱顶上还摆着酒瓶、香烟和花生米。
在此过程中,被堵在桥上的司机们有些心急,在行车过程中,一些车辆变道穿插,致使发生一起两车刮蹭的交通事故。
中午时分,这名男子的母亲和孩子赶到现场。担心孩子着凉感冒,一位民警还脱下警服给孩子披上。下午2时30分,经过家人和民警苦苦劝说,这名男子最终在消防官兵的帮助下,通过云梯升降斗下到地面。之后,这名男子被民警带走,现场交通随之恢复正常。
编后
工伤后得不到合理赔偿,无疑是值得同情的。但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既让自己身处险境,还扰乱了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不仅让社会同情大打折扣,还很可能会触犯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可按情节对有此类行为者处行政拘留。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当事人一定要冷静、耐心,一定要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用法律武器维权。
注:此文刊登于2015年3月26日《太原晚报》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