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29.01.2016  16:50

各市发展改革委、农委,各有关扩权强县试点县、省级转型综改试点县发展改革局、农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6]94号)(后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1 、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 依据《关于加强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农经发[2014]1568号)要求,结合各市近三年大型沼气工程实施及运行情况择优选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优先申报;完成率高、实施效果好的市原则上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完成率和实施效果一般的市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扩权强县试点县、省级转型综改试点县原则上择优选取1个项目申报;对于近三年被国家和省通报且项目整改缓慢的试点县(市、区),取消项目申报。 

   2 、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 我省今年将择优申报1个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详见关于申报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各市依据年初摸底情况申报,编制项目《试点方案》,并由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同时,对于拟申请项目,要在政府网站等公开媒体上进行不少于一周时间的公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2)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3)申请投资补助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4)“选项条件”中要求的相关内容;(5)项目经济、环境、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与控制。(6)附具项目备案、环评、土地、能评、安评、规划选址等审批文件复印件,并提供自筹资金落实证明或承诺函。(7)明确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目标任务、保障措施,以及地方政府围绕中央要求的试点内容已经出台或将要制定的相关政策。 

  二、有关要求 

  1、各市及试点县发改局和能源主管部门要严格项目申报程序。在申报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时,一定要优先安排前期工作较完善、市县配套资金能落实的项目。企业必须对资金的筹措做出说明,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每个项目必须确定一名项目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项目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必须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项目审批时出具项目实地查看承诺书),并对所有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2、各市要督促项目申报单位尽快完善前期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比往年提早下达投资计划的要求,各市要及早安排拟申报项目尽快完善土地、环评、选址等前期手续,确保国家计划一经下达各市就能立即安排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批工作。 

  3、各市及试点县(市、区)接文后,按上述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计划表(见附表1-3),申报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的市县务于2月25日前、申报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务于2月5日前将投资计划申报文件或资金申请报告联合报送省发改委农经处、农业厅计划处、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总站各2份(各有关扩权强县试点县、省级转型综改试点县发展改革局、农委要抄送各市发展改革委、农委),电子版发送到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省农业厅计划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和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总站(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并在主题中标注“xx市项目申报材料”字样。 按照国家发改委、农业部要求,今后凡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主体必须将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到国家重大项目库网站http://kpp.ndrc.gov.cn。请各市发改和农业主管部门帮助项目单位务必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联系人:省发改委农经处  李建功  电话:0351-3119151 

          省农业厅计划处  李林旺  电话:0351-8235302 

          省农业厅环保站  刘永岗  电话:0351-4079947 

  附件: 1《关于申报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6]94号)    

            2.______ 市(县、区)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汇总表 

        3.______ 市(县、区)2016年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  

        4.______ 市(县、区)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不含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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