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24.12.2015  20:19

 

各部门:

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通知转发,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一、申报数量

经济所、能源所、历史所、社会学所至少申报3项,其他各所(中心)至少申报1项。

二、 申报程序

1、报送初稿(2016年1月21日前)

请申请人参考2016年项目申报公告及课题指南,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将《申请书》及《活页》(纸质一份,可A4纸打印)报送至科研处。

2、专家评审(2月16日前)

科研处将对《申请书》及《活页》进行形式审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将专家意见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参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3、报送《申请书》及《活页》正稿(2月25日前)

三、材料报送

1、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填报,按旧版《申请书》填报者一律不予受理。

2、《申请书》和《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七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3、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院网站“科研管理”栏目中查看。

联系人:郭明敏  卫薇

联系电话:569175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2016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科研组织处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