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县级残联流动服务车需求的通知

31.07.2015  19:19

晋残联函〔2015〕75号

各市残联:
  为提高县级残联的基本服务能力,为残疾人提供有效、便捷的服务,把服务延伸到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2013年至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用于县级残联流动服务车配置。
  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请各县(市)、区残联抓紧组织流动服务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残联流动服务车申请条件
  1.县级残联,且目前没有为残疾人开展服务的流动服务车辆,去年配发的县本次不再申请。
  2.向30万人口以上的大县及贫困县倾斜,原则上不配发到市辖区。
  3.应具备为残疾人开展流动服务的积极性,车辆后勤运行资金有保障,能够为开展残疾人流动服务提供持续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支持。
   二、县级残联流动服务车基本配置
  考虑到县级残联主要面向农村及边远山区残疾人开展服务的实际情况,流动服务车初步确定为四轮驱动越野车型,车内加装价值10万元的残疾人筛查及辅具设备,车身喷写“残疾人流动服务车-国家彩票公益金资助”字样。
   三、填报要求
  1.《县级残联流动服务车申请表》由县级残联填报省残联,并加盖公章,于2015年8月5日前报送省残联计财部,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省残联计财部邮箱。
  2.每个县级残联原则上只能申请1辆流动服务车。
   四、计财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文举
  联系电话:(0351)4034868
  传        真:(0351)4034868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表: 县级残联流动服务车申请表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7月31日
    

来源:省残联计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