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和公正推进依法治理

11.08.2015  12:13

 

张都锁 杨瑾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最高目标。近年来,长治市郊区法院坚持以依法治理促司法公正,以司法公正助推依法治理,将履行审判职能和树立法治权威相结合取得了依法治理创建工作的丰硕成果。2007年12月,该院被评为“省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去年该院又被评为“省级依法治理标兵单位”,被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集体一等功。

打铁先要本身硬

“法院依法律审判案件,但并不是说法院的依法治理工作光治理别人,不治理自己,而是要首先依法治理自己。”长治市郊区法院院长张沁虎对记者说。

  “在我院每年审理的1000多件民事案件中,涉及婚姻纠纷的案件一般占35%左右。这类案件看似简单,但矛盾难化解,审理有难度。”这是民一庭法官牛志华在案例分析会上的发言。“比如,发现一方疑似患精神疾病,当事人也不走特别程序,法官一般也不敢轻易判离婚。”

专题研讨会、案例分析会是郊区人民法院创建“学习型法院”的一种形式,也是法院加强法官自身修养、提高业务素质、强化案件质量、实现依法治理的具体措施。近年来,该院以规范司法、创建“学习型法院”为目标,组织各类集中学习200余次,干警撰写心得体会500余篇,举办读书月、演讲赛等大型活动23次,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外出学习培训200余人次,不断提高干警的履职能力。

依法办案是人民法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该院从制度建设入手,狠抓严格公正司法,全院建立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等各类制度50余项。将审判管理工作向社会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监督,增强广大干警依法办案的责任心。

近年来,他们审结刑事案件1130件,审结民商事案件4853件,调撤案件2912件,调撤率达到60%。该院在受理案件逐年递增情况下,案件质量稳步提升,上诉率、发回重审率和改判率明显下降,服判息诉率大幅提高,近三年未发生一起新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透过“缩影”看成效

年逾八旬的王大爷,家有三个儿子,却都找各种借口不尽孝。王大爷把儿子们告到法院后,该院专门组织巡回法庭到王大爷所在的村里,进行公开审判。通过公开审理,不仅使百姓看到法律的威严和法院的公正,还进行了活生生的普法教育,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这是他们开展法制宣传“六进”活动的一个缩影。让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积极开展“进农户、进市场”的巡回审判,将庭审活动教育和带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相结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他们共发放各种法律知识宣传单50余万份,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000多人次,巡回开庭300余次,有效地开展了普法宣传工作。

同时,他们深入开展“法官驻村驻社区”活动,全院60名干警驻全区122个村和20个社区,送法进村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企业发展靠法治

地处长治郊区的漳泽发电厂是一个特大型的电力企业。2014年,漳泽发电厂启动的2×1000MW发电机组工程是全省综改试验区建设重点项目。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为土地补偿费用问题与邻近的安阳村村民发生了矛盾纠纷。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郊区人民法院的院长和法官组成专门工作组,到漳泽发电厂进行现场法律调解。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赢得了漳泽发电厂和广大村民的好评,为依法治理和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访项目企业、送法律服务、促百强建设”是郊区人民法院服务大局、依法治理的创新工程。他们邀请了二十余家企业和区相关部门领导召开座谈会,建立起“一对一”的联系服务机制,对14家重点企业和47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一对一走访服务。同时针对涉企案件成立综合协调服务小组,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三快四优先”,即快立、快审、快执,优先受理、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专门处置可能出现的恶意讨债等影响企业发展的现象,优化企业周边环境。今年以来,全院干警共走访企业130次,调处了6起影响企业发展的案件,帮助企业审查合同10余份,举办法律讲座15场,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指导企业诉讼20件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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