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完成2018年度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更新评价成果

30.10.2018  17:51

10月29日,省国土资源厅对我市2018年度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更新评价成果进行评审,省、市有关部门专家参加了会议。

此次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更新评价,是我市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开展全国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函〔2014〕210号)开展的第四年度更新评价,评价对象为我市十县(市、区)全部的83008.34公顷建设用地。本次评价围绕土地利用结构及动态变化、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目标实现情况、人口发展与城乡建设用地变化匹配程度、经济发展与建设用地变化协调程度四个方面开展综合分析,着重对初始评价、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评价结果进行横向对比分析,从而得出我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趋势类型、存在问题和区域差异等结论。

通过评价成果对比表明,我市土地利用总体状况较好,建设用地利用趋势向高效集约化方向发展,土地节约集约程度逐年加强,战略性产业空间集聚,土地综合效益不断提高。但区域差异较为明显,小店区作为太原市“南移西进、扩容提质”城市发展战略的主要扩张区域,发展较快,而清徐县和阳曲县用地扩张明显缺发展相对滞后。此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更新评价,是掌握我市建设用地利用现状、潜力规模和空间分布的重要工作,对于明确我市节约集约用地改进方向和挖潜路径,推进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