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生活垃圾未分类投放可能将面临罚款

08.03.2018  07:32
4月7日前可通过电子邮箱对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

  传统的堆放、填埋垃圾处理方式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而且虫蝇乱飞、污水四溢、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通过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将可减少土地资源消耗,产生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3月7日,记者从太原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太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被列为2018年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该《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4月7日前,您可以将意见或者建议反馈至法制办法规处,电子邮箱为[email protected]

   新建改建项目将配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根据《条例(草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规范中的有关内容,纳入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规划设置要求。

  其中,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按照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包括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用地平面图,并标明用地面积、位置和功能。

  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将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区(市、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住宿旅游餐饮经营者不得免费提供一次性用品

  对于一次性用品,《条例(草案)》提出,住宿、旅游、餐饮经营者不得在经营活动中免费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经营者应当提示、指导消费者理性、适量点餐,并在明显位置设置提示牌。

  同时,禁止生产、销售和经营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以及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其他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其复合制品。

  此外,大型果蔬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经营管理单位,按照要求同步配置果蔬菜皮就地处置设施。园林绿化管理单位组织建设处置设施,对在园林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枝条、树叶、枯树等绿化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投放生活垃圾须遵守六方面规定

  当产生生活垃圾时,单位和个人投放生活垃圾需要遵守六个方面的规定:

  可回收垃圾应当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个体回收人员或者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

  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应当分别投放至有相应标识的生活垃圾回收站点或者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易腐垃圾应当投放至易腐垃圾收集容器;

  家具、废弃电器等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垃圾,应当放置于指定区域,由相关专业单位及时收集;

  居民装饰装修中产生的零星建筑废弃物,应当装袋并且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

  禁止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违反分类投放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

  违反分类投放规定,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生活垃圾投放单位以及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生活垃圾投放单位以及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将家具、废旧电器及零星建筑废弃物等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区域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生活垃圾投放单位以及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投放到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内,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区生活垃圾投放混乱责任人最高罚款5000元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管理责任人将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处罚:

  未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并且公告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投放地点和投放方式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未保持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未能尽到本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监督职责,致使本责任区生活垃圾投放工作严重混乱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将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移交给没有资质的收运单位进行收集、运输的,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或者建立台账后不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并定期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报告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本报记者李晶

  ○四类生活垃圾

  在《条例(草案)》中分别明确四类生活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废旧家具等。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宾馆、饭店、食堂或者集中供餐的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有机垃圾。

  其他垃圾主要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外的生活废弃物和陶瓷、灰土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太原市立法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未分类处理将面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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