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7月3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会期二天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广泉主持会议,常务副主任杨金华,副主任霍荣荫、邓群芳、尤镇城、李志和,秘书长王道远以及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
30日上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了《珠海经济特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草案)》和《珠海经济特区养犬条例(草案)》等法规草案。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2013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报告、关于珠海市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下午,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了《珠海经济特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和《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草案)》等法规草案。
记者了解到,《珠海经济特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去年9月和11月已进行两轮审议,后因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而暂停审议。此次提请继续审议的“草案修改二稿”对立法的指导思想、体例结构、适用范围等内容均进行了适当调整。关于违法建筑的查处方面,草案修改二稿加大了处罚力度,规定当事人不按要求停止违法行为的,城管部门可扣押相关建筑材料等物品及设备,查封施工现场。同时还补充诚信管理措施,即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可通知社会保险、保障性住房、市场监管、金融监督、公共征信等机构将当事人违法信息录入个人信用记录系统。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刘小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关英彦,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9名市人大代表和市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列席了会议,1名市民旁听了会议。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