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情况由现居住地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2.06.2014 22:34
本文来源: 计生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现居住地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 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
2、 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者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
3、 已采取绝育措施。
本文来源: 计生委
12.06.2014 22:34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本次常委会会议是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务委员长金正恩会见李鸿忠
新华社平壤7月28日电(记者王宾)7月26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