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召开现场会部署推进可游泳河段申报活动
8月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在浦江县组织召开“申报可游泳河段”活动现场会,考察学习浦江“五水共治”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开展“申报可游泳河段”活动的经验做法,指导和推进申报活动在全省的深入开展,并积极研究和探讨基层人大特别是县级人大常委会履职实践创新的有效形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茅临生参加现场会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环资委负责同志,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参加了现场会。
与会人员现场考察了浦阳江同乐段(翠湖浴场),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浦江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五水共治”工作、“申报可游泳河段”活动的情况介绍,并进行了交流发言,听取大家之后,茅临生副主任发表讲话,对推动申报活动深入实施提出了要求。
茅临生指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申报可游泳河段活动,是各级人大贯彻省委“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参与治水工作的有效抓手,也是探索县级人大监督实践创新、增强人大工作实际效果的有益尝试,有利于发挥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反映民意、服务人民的职能作用。各地人大要站在创新基层人大履职方式、发挥人大根本制度优势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转变工作理念,突破传统思维,有序推动申报活动的深入实施。
茅临生强调,各地要积极学习和参照浦江的经验,紧密结合实际,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要求,扎实做好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一是要加强对检测结果的监督,督促政府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拟申报河段水情、水文、水质、卫生和安全进行检测、查验和评估。二是要组织开展现场调研检查,对拟申报河段是否符合可游泳标准进行细化检查,经初步检验合格后可以组织开展体验试游活动,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做好充分准备。三是要依法依程序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政府提交的关于申报可游泳河段的报告及相关检测结果汇报,依法作出确认可游泳河段的决定决议,并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可游泳河段建设成为免费游泳场所。四是要持续加强跟踪监督,加强对可游泳河段的常态化监督,督促政府强化水环境的经常性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完善相关安全配套设施和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申报活动成果。
茅临生要求,各地人大要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正确的方法,确保这项活动有序推进、有效开展。一是要实事求是、注重实际。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展好这项活动,以客观事实的标准搞好申报确认,不勉强、不凑数,不搞弄虚作假,不下指标任务,要根据“五水共治”的进展情况和现实成果做好申报确认,使申报的河段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二是要积极主动、抓紧实施。通过“五水共治”后水质条件标准符合要求的地方,要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下,向浦江县人大一样,迅速行动起来,主动组织实施,尽快抓好落实,尽早给群众创造游泳的条件。三是要依法推进、落实要求,通过调研视察、听取汇报、审议讨论、决定决议、跟踪监督等法定程序,搞好组织实施,开展申报活动,作出制度性安排,增强申报活动的规范性、权威性。
活动现场会上,各地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浦江的经验和做法,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落实、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切实履行职能,主动担起责任,充分发挥人大的制度优势,切实把申报活动组织、实施好,为推进水环境治理、建设美丽浙江作出人大的贡献。
活动现场会之前,部分与会同志还以身试水,在浦阳江同乐段(翠湖浴场)进行了试游活动。(肖鹏青)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