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立案数与处罚较去年翻番
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对污染环境的企业出重拳,今年以来,我市共立案574件,累计罚款4395万元。市环保局法规处处长施保鱼介绍,立案数与处罚总额,较去年全年均实现翻番。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为手段,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措施落实,扎实推进污染治理。我市各级环保部门针对排污企业的乱排废气、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综合利用各类手段,始终保持对违法企业的高压态势,重拳出击,绝不手软。在立案查处的案件中,涉及按日计罚3件、查封扣押63件、限产停产68件、移送相关部门行政拘留24件、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件。其中,清徐县立案177件,处罚1600余万元,两项指标在各县(市、区)均排名第一。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并不是一罚了之,而是列入问题清单,实施清单制管理。企业完成整改后,如果符合环保要求,再一个个销号。”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李吉生介绍,“问题企业的销号,也有严格的标准。如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雾霾的重要成因,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是否达标,不但要看其治理设施上了没有,而且要看企业环保检测是否达标,是否通过了环保验收。不但要做到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而且要建立跟踪制度——整改完成后,如果环保部强化督察组、环保部巡察组、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省环保强化督察组再发现类似问题,一律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今年8月启动铁腕治污大气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大会战后,我市环保部门采用“5+2”“白加黑”的工作模式,“快、准、狠”开展行动。11月23日,环保部门一天便立案9件,处罚金额141万元,涉及太钢物料苫盖不严、狮头水泥运输皮带封闭不严、汾机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煤炭运输污染等。在公安部门的无缝对接下,我市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近期,执法部门在杏花岭区东涧河村,便查处一起非法拆解熔炼加工铅酸蓄电池案,现场发现铅锭24块,每块铅锭重达1吨,而且其产生的废弃物通过管道乱排。该案中,公安部门已刑事拘留2人,网上追逃1人。 我市还摸底排查2308家“散乱污”企业。其中,取缔1933家,完成整治156家,停产整治219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