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关环保局多大事儿?
据新华社报道,国家规定“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然而佛山市顺德区的饮水河、饮用水取水点附近,就是排污口,重金属超标百倍的污水直排饮水河道,几十家无牌无证的“黑电解厂”日夜排污,数十万居民饮水安全受威胁。虽然居民们不断投诉,但这些黑厂却是屡告不倒,黑厂的背后竟是环保部门在想尽办法“解释”,成了黑厂排污的“辩护人”。
对于这篇报道,不知当地环保部门作何感想?估计他们会心生委屈,会说心有余而力不足。如果进一步追问你的委屈何在,一般情况下他们会三缄其口,或者干脆指责媒体记者“你根本不懂我们的行政管理程序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倒不是笔者主观臆测,而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环境污染问题,拿环保部门问责,基本上是白费功夫,就好像物价局,经它手定的涨价规则再怎么不得人心,他们都会说“许多事情不是我们能决定得了的”。
想起另外一件事儿:某单位准备接收大学实习生,有人担心会暴露本单位、本系统的“问题”。会暴露什么问题呢?居然连不经世事的学生都怕?
其实,这里边根本就没有太多的秘密。就环境污染来说,说白了,环保部门是没有多少话事权的。拿顺德这单事儿来说吧,当地是国内不锈钢盆具的重要生产基地,大量的产品需要“碱洗、磨砂、抛光、电解”等表面处理工序。沿岸工业区已分别“诞生”众多“无牌无证”的黑厂,这些工序每个环节都会产生酸碱污染,形成了“污染生产链”。
生产链就是利益链,能摆在桌面上的利益就是税收,这块利益可是一些地方政府需要力保的,你环保部门的口粮也是要从这一块当中出的,所以期望环保部门自砸饭碗甚至是砸上司的饭碗,是行不通的。至于这条利益链会不会伸出一节到见不得光亮的地方去,这恐怕不是媒体能说的事儿,一般要劳烦纪委去查。就算掌握了厂家污染排放的证据,环保部门也得等到上边的示下,才能决定是不是去查办。
这一回媒体的功课做得挺足,记者在一些下水道中随机取样,经权威机构检测,污水中“铬、镍、铜”分别超标达几十倍,甚至是上百倍。发现有数家排污黑厂,其中一家占地数千平方米的无牌无证电解厂,每天趁工休时间,通过厕所下水道排放污水。这些证据至少可以证明,在当地环保部门这个层面,他们没有尽到应有的职责。
拿环保部门问责很容易,环保部门的上司完全可以用拖出孩子当众打的姿态来问责。孩子被打得哇哇叫,但一句大实话是打落门牙都要往肚里吞的:“这些事儿还不是你让我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