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反映问题办结情况公示(第一批)
(截止2017年5月3日12时)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 D1 | 太原市恒大名都居民反映大同路以东太钢加工厂噪声、气味扰民;太钢渣场粉尘污染;举报人对太钢环评有质疑 | 太原 | 噪声大气 | 1、开展现场监测:对太钢厂区内噪声、粉尘进行布点监测,监测数据未超标; 2、现场检查:烧结、电厂、炼铁等主要生产工序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3、2010年后,太钢先后实施了27个项目,项目环评均按照环评审批权限由各级环保部门予以审批和验收; 4、存在问题:低频噪音的污染问题突出;偶发性噪声污染问题仍然较多;周边无组织排放粉尘污染,太钢物流运输量大,渣场、原料场物料储存量大,易产生扬尘,并伴有气味,对居民生活环境产生影响。
| 属实 | 1、立即采取4项措施,控制太钢厂区噪声污染。(1)扩大火车机车禁鸣范围,由距恒大名都小区500米扩大至2000米;(2)对厂区夜间物料运输车辆加强引导,关闭车辆倒车语音提示功能;(3)厂区内运货车辆限速由40公里/小时至30公里/小时以下,减少刹车带来噪音;(4)炼钢一厂不锈钢废钢料场进行隔音封闭,减少物料装卸碰撞冲击声,降低夜间22:00至早6:00生产负荷。 2、立即采取4项措施,控制太钢厂区粉尘污染:(1)太钢渣场晚22:00至次日早6:00实施限产;(2)厂区内所有易起尘地点安装固定式喷淋设施和大功率射雾器;(3)渣场、原料场安排专人值守,所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封闭、冲洗。 (4)厂区内部及物流量较大的大同路每4小时洒水一次。 下一步,太钢在年内完成5个项目的整改;恒大完成3个项目的整改。市环保局组织定期对居民回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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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2 | 忻州市宁武县薛家洼乡上白泉村因非法开采铝矾土、煤炭导致当地土地、山林及植被遭到破坏达六千余亩。 | 忻州 | 生态 | 宁武县薛家洼乡上白泉村治理项目是经2007年7月忻州市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宁武县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忻农治办[2007]5号)批准的治理搬迁项目,主要任务是对上白泉村104户318人实施搬迁,同时对旧村庄进行土地复垦,复垦面积100亩。任务下达后,县政府制定了《宁武县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避让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07]56号),成立了农村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领导组(宁政办发[2007]20号)。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薛家洼乡设立项目部,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薛家洼乡项目部通过招标确定河南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为施工方。该治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涉及工程煤,早在2008年8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立即停止以各种工程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电[2008]122号)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立即停止以各种工程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紧急通知》(宁政办发[2008]76号)的文件精神,该治理项目被依法叫停至今。治理过程中,破坏土地面积约138亩,地类为工矿用地(数据来源:2009年地籍影像图套合);已复垦耕地200亩,具备耕种条件。 | 部分 | 1、 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防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发生。 2、 组织专家组,征求当地村民意见,制定科学合理的复垦复绿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 对薛家洼乡党委书记、乡长、分管副乡长、县环保局局长、县国土局局长、分管总工进行约谈。 |
3 | D3 | 忻州市宁武县薛家洼乡西麻地沟村,当地退耕还林的林木被忻州市神达公司砍伐,开山挖煤导致林地耕地遭到破坏。 | 忻州 | 生态 | 该项目开工后,因为神达公司一直未取得《林地使用准许证》,但机械进场开工建设有未批先占现象,宁武县林业局先后于2012年8月20日、2013年5月15日、2014年7月14日、2015年4月18日对其下发了停工通知书,并经常对其进行监督。由于县林业局频繁监管,迫使该企业提出占地申请,林业局受理后,于2015年12月3日按其所需申请,批准朝凯煤业首采区验收平台工程项目建设临时占用西麻地沟村集体灌木林8.4公顷(126亩)。2016年县林业局发现其存在少批多占现象,2016年6月22日又下达了责令停工通知书。因当地群众举报神达公司超占林地一事,国家林业局受理后,委托山西省林业厅森林公安局办理此案,省森林公安局指定案件由山西省管涔山森林公安分局负责侦办。2016年11月22日省局药玉刚副局长带队亲自督办,召开了案件部署会,由市林业局、县林业局、县林业局派出所协助成立了“11.22”专案组对该案件展开调查。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专案组人员依法对山西忻州神达朝凯煤业有限公司相关人员逐一进行了询问以及几次赶赴公司调取证据,经调查非法占用林地事实成立。其调查结论为:该公司在麻地沟首采区破坏林地276.4亩(2015年12月3日批准朝凯煤业首采区验收平台工程项目建设临时占用西麻地沟村集体灌木林126亩),确认非法占用林地为150.4亩。2016年12月17日对犯罪嫌疑人蔡清弟(首采区施工项目负责人因对施工作业超出审批面积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法刑事拘留,2017年1月22日将其依法逮捕,2017年3月17日经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察羁押期限一个月,于2017年4月20日移送宁武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属实 | 1、林业部门和薛家洼乡继续加大监管力度。 2、责令企业对全部非法占用破坏的林地进行复垦、肥土覆盖、栽植树木。 3、迅速部署在全县全面开展大排查、严打击,杜绝此类事件再发生。 | 违法占用林地主要负责人,已移交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县委书记、政府县长、分管副县长已作出深刻检查;忻州市纪检已启动问责程序。给予县林业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县林业局副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林业局派出所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薛家洼乡乡长党内警告处分;薛家洼乡副乡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薛家洼乡林业站负责人行政记过处分;薛家洼乡麻地沟村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
4 | D5 | 平遥县北三狼村三鼎铸造有限公司对环保执法有质疑,认为不应该关停该企业。 | 晋中 | 其他 | 该企业正在进行提标升级改造,整改完成后申请复产。 |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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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7 | 太原市长治路与南中环交叉口西北角的脑瘫康复医院的医疗垃圾污染环境。
| 太原 | 垃圾 | 2017年4月1日,该医院与太原市医疗废物管理处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执行并落实了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不属实 | 要求该单位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规范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严格执行并落实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同时,加强医院的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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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8 | 宁武县春景洼村北京润衡投资有限公司私挖滥采,露天开采煤矿 | 忻州 | 生态 | 宁武县涔山乡春景洼村冰洞背农村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是2007年8月山西省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领导组办公室批准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晋农灾治办[2007]46号,批准的治理区面积1.94平方公里。涔山乡人民政府根据宁武县人民政府(宁政办[2007]83号)文件《关于将我县列为矿区生态治理试点县的请示》及忻州市人民政府(忻政函[2007]60号)《关于宁武县引进北京润恒投资有限公司对矿区进行生态治理的批复》,授权北京润恒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涔山乡春景洼村冰洞背农村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投标等工作。北京润恒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招标确定华北有色工程勘察院为施工方,同时委托太原铁路建设监理公司为监理单位。根据批准设计一期工程治理面积为0.4平方公里(折合600亩,其中涉及农用地20多亩,其余为未利用地),通过3个月治理,共整理土地20多亩、植树11000多株,浆砌石挡墙130米左右,因该治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工程煤,2008年8月根据(晋政办发电[2008]122号)《关于立即停止以各种工程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紧急通知》以及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停止以各种工程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紧急通知》(宁政办发[2008]76号文件)停工至今。现场检查一直没有复工或非法开采现象。 | 部分属实 | 1、林业部门和涔山乡继续加大监管力度。 2、责令企业对全部非法占用破坏的林地进行复垦、肥土覆盖、栽植树木。3、迅速部署在全县全面开展大排查、严打击,杜绝此类事件再发生。 | 对涔山乡党委书记、乡长、分管副乡长、县环保局局长、县国土局局长、分管总工进行约谈。 |
7 | D9 | 霍州开元街李泉庄村、赵家庄村、西张村、东关村有100多家豆腐作坊,生产时烧煤泥冒黑烟,污染环境。 | 临汾 | 大气 | 举报反映的霍州市开元街李诠庄村(举报所称的李泉庄村)、赵家庄村、东关村属于开元街道办事处,位于城市建成区内;西张村属于大张镇,不在城市建成区内。豆腐加工作坊共有59户。其中,西张村2户,赵家庄村14户,李诠庄村40户,东关村没有豆腐加工作坊,举报未涉及的东堡村有3户。59户豆腐作坊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豆腐作坊使用燃煤和煤泥,存在冒黑烟情况。 | 属实 | 霍州市责令59户豆腐作坊全部停止生产,并安排专人监管落实。 截至5月1日,59户豆腐作坊已全部停止生产,原确定的燃气供应商华润燃气公司已按照既定改造方案开始“煤改气”管道和灶具改造施工。 | 4月30日,市政府召开专题督办会,对霍州市政府市长进行约谈。5月1日,霍州市纪委对开元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大张镇党委书记,镇长进行了约谈。 |
8 | D10 | 晋城高平市米山镇南朱庄村对面有一家垃圾处理厂异味难闻,水源污染。 | 晋城 | 固废水 | 经高平市现场调查,该举报内容不属实。举报反映的是高平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该填埋场环保手续齐全。经现场检查没有发现异味难闻现象,水源也没有污染。
| 不属实 | 严格规范填埋、有效防止臭气、加快项目进度、加强监测监控、促进企地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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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D11 | 运城永济市榆林村,漳泽发电厂粉尘、噪声扰民,建有一个输送带,噪声粉尘污染严重。 | 运城 | 大气 噪声 | 山西漳电蒲洲热电有限公司: 1.未按环评要求完成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 2.3#发电机组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和环保部门批准,于2017年3月30日22时35分点火启动。 3.3#和4#发电机组及空冷岛未按环评批复建设。 4.与榆林村相邻厂界挡风抑尘降噪隔声设施未建成,经监测噪声超标。 5.运煤道路降尘措施不到位,造成一定的扬尘污染。 6.外送蒸汽管道排气阀未采取降噪措施。 7.群众反映的输煤栈桥尚未建成,目前处于停建状态,不存在噪声、粉尘污染情况。 | 属实 | 1.责令山西漳电蒲洲热电有限公司(3#、4#发电机组)停产整治。 2.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违法生产,处以壹佰万元罚款。 3.未按环评批复建设处以贰拾万元罚款。 | 通报2人,诫勉3人,政纪警告6人。 |
10 | D15 | 吕梁市交城县王明寨村村南,并盛化工厂生产危险化学品偷排入白石南河污染环境(2014年开始偷排,每天生产100吨左右),法人是当地环保公务员 | 吕梁 | 水 | 经查,该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未发现私设的废水排放口,未发现厂区内有废水倾倒痕迹。未发现群众举报的“生产危险化学品偷排入白石南河污染”的问题。但检查发现存在以下四方面问题: 1、废矿物油临时储存库尚未建成; 2、氯化钾溶液储罐截留阀未通入事故水池; 3、生活污水、部分冷凝水运至美锦煤化工处理站的水量与实际调查情况不符,有部分生活污水和冷凝水未经处理经罐车运送至厂外进行路面降尘洒水; 4、生产过程的废渣送交城县众鑫建材有限公司使用,无记录; 5、该企业法人不是当地环保部门公务员。 | 不属实 | 1、交城县人民政府已对该企业实施了停产整顿施; 2、责令企业按规范建设废矿物油临时储存库,氯化钾溶液储罐截留阀与事故水池管道连接; 3、责令企业进行清污分流,规范运送生活污水记录,制定运送生活污水管理制度,确保生活污水全部运送至美锦煤化工处理站处理,杜绝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环境。
| 交城县纪检部门对交城县环保局负有监管责任的2名责任人,分别进行了约谈和诫勉谈话。 |
11 | D17 | 运城市绛县槐全村东,有一加工药品企业气味污染严重。 | 运城 | 大气 | 1.调查该企业为绛县佳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因违法投入生产,于2017年4月1日被绛县环保局责令停产整治。 2.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但存在刺激性气味。 | 属实 | 继续停产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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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D18 | 忻州市忻府区阳坡乡宽滩村支部书记闫培怀带领14户养殖户非法侵占土地进行养殖活动,承包万亩林地污染环境。 | 忻州 | 生态 | 阳坡乡宽滩村位于忻府区西北端,北邻宁武县,西接静乐县,属大山下的一个贫困山村,户籍人口197人,实际居住70人,以耕种山坡地和家庭养牛、羊为生。该村与闫首臻因承包山林发生纠纷,引发污染举报。 | 部分属实 | 1.大气、水污染情况已进行取样,正在监测过程中。 2.乡村两级正在围栏圈养的整改中。 | 已经开始进行案件调查 |
13 | D19 | 华州路环家一号斜对面,有一夜市有冒烟、噪声扰民、垃圾乱堆乱放。 | 临汾 | 大气噪声垃圾 | 临汾市住建局进行现场调查处理,举报中“环家一号”,应为“皇家一号”,斜对面夜市摊点存在以下问题: 1.个别经营摊点在经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卫生重视不够,存在对吃饭人员乱扔垃圾清理不及时问题。(夜市收摊后,环卫部门能够及时予以清理) 2.夜间经营时间长,个别摊点夜间经营时间延续到第二天凌晨三点左右,存在噪音扰民的问题。 3.烧烤摊点已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不存在冒烟问题;但面食摊点因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在炒菜烹饪的过程中还存在油烟直接排放现象。 | 属实 | 1.市住建局联合尧都区相关部门对该夜市经营区内所有摊点全部进行清理取缔。 2.市住建局安排人员对该区域进行定点监管,严防各类违章反弹。 3.市区其他经营区域内夜市摊点全部暂停经营,对噪音扰民、油烟污染、环境卫生等问题综合考虑,重新进行选址。 目前,该经营区域内已经没有经营摊点,其他区域内露天烧烤、饮食摊点暂停经营,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得到有效解决。 | 市住建局市容监察支队对夜查中队中队长进行诫勉谈话。 |
14 | D20 | 平定县冶西镇赵家庄村南面河道,有一养猪场乱排粪便,造成水污染 | 阳泉 | 水污染 | 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将冲洗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暗管直接外排。 | 属实 | 封闭暗管,停止排污,立案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对养殖场厂长高金柱给予行政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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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西镇赵家庄村有一加压站,担心有辐射问题 | 阳泉 | 辐射 | 阳泉供电局平定西220KV变电站由省环保厅对其环评予以批复并验收。验收结论表明,该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各项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 属实 | 对群众担心的问题将申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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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庄村东面,兆丰铝厂气味污染 | 阳泉 | 大气 | 2017年5月1日,阳泉市环境监测站对山西兆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分公司二期项目的无组织氟化物和颗粒物进行了监测,未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属达标排放。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厂环保设施及其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经现场调查,未发现举报人反应的异常气味,现场检查情况与举报内容不符 | 不属实 | 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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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D21 | 晋中市太谷县东侧,山西农业大学附近有刺鼻性气味 | 晋中 | 大气 | 经过认真摸底调查,山西农业大学周边2公里附近24家企业当时均已关停,山西恒达焦化有限公司在线监控4月份数据显示未超标(国控企业)。现场调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污染问题: 1、山西农大畜牧站奶牛养殖场存在粪便随意堆放、清运不及时,以及青储池秸秆发酵过程中产生气味的问题。 2、山西农大周边12户养殖户(桃园堡村、石像村)存在粪污随意堆积,清运不及时,产生异味的问题。 3、山西农大东、南两侧及校内有多处垃圾堆,存在垃圾乱堆乱放、清运不及时、时有焚烧等现象,产生异味的问题。 | 部分 属实 | 太谷县环卫局牵头,派出所、南城区、侯城乡、杨家庄村、桃园堡村等相关单位配合,对山西农大周围堆放的300余吨生活、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对校园围墙进行粉刷,两天内完成。同时制定两名保洁员长效保洁。 太谷县畜牧中心牵头,环保局、派出所、南城区、侯城乡、杨家庄村、桃园堡村、石象村等单位配合,两日内对山西农大畜牧站及山西农大周边共13户养殖场畜禽粪便进行彻底清理。 太谷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环保局、派出所、南城区、侯城乡、阳邑乡等相关单位配合,对农大周边8个废旧品回收站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两天时间内自行清理,逾期不清理的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查扣。 截止目前,已清理山西农大周边150吨左右垃圾;对周边的8家废旧品收购站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完成1户清理工作;对5户养殖户的畜禽粪便进行清理,石象村养羊场已开始自行拆除。 | 约谈太谷县环保局局长和太谷县畜牧中心主任 |
16 | D22 | 吕梁市汾阳市阳城乡虞城村,有三家砖厂煤渣倒在坑内,污染环境;虞城村村南11家企业侵占土地,污染环境(3家猪场、4家洗煤厂、1家搅拌站、1家焦化厂、1家炼油厂、1家养鸡场)。 | 吕梁 | 垃圾 | 经调查,被举报企业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 1、汾阳市百川洗煤有限公司,物料未全密闭;洗煤水暗管偷排; 2、汾阳市鹏城洗煤有限公司,物料未全密闭;洗煤水闭路循环系统不正常运行,煤泥堆放未采取防渗措施,规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 3、金帅马煤业有限公司,物料未全密闭;洗煤水闭路循环系统不正常运行,煤泥堆放未采取防渗措施,规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 4、金鹏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搅拌站,挡风抑尘网不严密,物料堆放高于挡风抑尘网,物料装卸无除尘措施,原料场地未遮盖; 5、虞城村述河洗煤厂,洗煤项目未建设,场区建有铝矾土分选机械设备,并储存有铝矾土; 其余情况是:无养猪场;有2008年10月已淘汰的3户砖厂厂址;1户焦化厂位于虞城村一砖厂东北面,2000年建设,2003年已关停;1户拟建的炼油厂虽租赁土地40亩,但未建,2010年将土地转包于鹏城洗煤厂;1户养鸡场位于村南,2005年建设并投入运营,2012年底停产。 | 属实 | 1、对汾阳市百川洗煤有限公司、金帅马煤业有限公司和鹏城洗煤有限公司实施了停产治理措施,拟各处罚10万元,对洗煤水暗管偷排,煤泥堆放未采取防渗措施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洗煤水违法问题的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 2、对金鹏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搅拌站实施了停产治理措施,拟处罚5万元;由阳城乡政府督促虞城村述河洗煤厂3日内清除场内堆放的铝矾土,拆除分选设备。 3、砖厂取土坑倾倒固体废物问题,汾阳市政府委托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进行鉴定,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复垦前期准备工作,根据鉴定结果,制定方案进行处置。 侵占土地处理情况:汾阳市国土局于2005、2006、2007、2009、2011年分别对汾阳市百川洗煤厂、鹏城洗煤有限公司、述河洗煤厂、金帅马煤业有限公司、金鹏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 | 汾阳市委、市政府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汾阳市阳城乡党委书记、乡长,汾阳市环保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4人进行了约谈;对汾阳市阳城乡水利站站长(虞城村包村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汾阳市环保局阳城环境监察中队中队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汾阳市国土资源局阳城国土资源所副所长(主持工作)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
17 | D23 | 太原市尖草坪区兴华街文兴路“老地方烧烤”饭店的小火炉气味呛人。 | 太原 | 大气 | 1、饭店老板许智,租赁村民郝根喜集体土地(属于无偿占用,位于太原市尖草坪区大东流社区兴华街文兴路),临时建设30平米的房屋开饭店。 2、在饭店内,使用一个高度为60厘米、直径为50厘米的小火炉进行烧水,小火炉通过长度为2.6米的铁皮烟筒向外排烟。
| 属实 | 针对该烧烤店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采取以下处理处罚措施:1、尖草坪分局对该饭店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行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工商坪兴[2017]5号),并责令该店立即停业。2、2017年4月29日晚22时30分,区行政执法局和汇丰街道办事处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将该饭店彻底取缔;3、对所有烧烤用具、工具进行没收处理;4、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5、责令该烧烤店立即关门停业,限一日内搬离。 截至5月1日,我区已组织相关部门及街道对该烧烤店进行了彻底取缔,对周边临时违法建设进行了拆除。
| 1、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2、对汇丰街道办事处大东流社区居民委员会11名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18 | D26 | 大同市阳高县龙泉工业园区,山纳合成橡胶有限公司加工时有刺鼻气味,煤灰渣倒在厂子西面造成水污染。 | 大同 | 大气垃圾 | 1、刺鼻气味为污水处理系统曝气产生,属生化污水生化处理。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要求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监测报告表明,各项污染物达到了环评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 2、反映煤灰渣倒在厂子西面造成水污染的问题不属实。 | 部分 属实 | 该企业已制定治理措施,将污水曝气池等进行封闭,对相关气体收集进行处置。 截止4月30日,该公司的项目已确定治理方案,完成了技术论证,正在审批招标实施,年内完成工程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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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D27 | 襄汾县新城镇柴寺村,有一污水处理厂把污水倾倒在村山坡上的大坑里,污染环境。 | 临汾 | 水 | 襄汾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清理过程中将含有大量污泥的污水倾倒至新城镇柴寺村南沟内,形成渗坑排放。 | 属实 | 1.2017年 4月30日,临汾市环保局对襄汾县污水处理厂渗坑排放违法行为立案,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临环事听告字〔2017〕19号),拟罚款10万元;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临环违决字〔2017〕19号),责令改正违法排污行为。 2. 5月1日襄汾县公安局给予具体实施渗坑排放的违法行为的江苏德环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蒋亚庭行政拘留。 3.襄汾县住建局组织对新城镇柴寺村南沟内的污水渗坑进行清理。 截至5月1日晚,已回运污水80方,占污水总量的80%左右,完成总工程量的10%,清运工作预计在一周左右完成。 | 襄汾县监察委员会给予襄汾县住建局1名责任人行政记过处分。 |
20 | D29 | 晋中市榆次区河口村,有私挖乱采的行为。 | 晋中 | 生态 | 4月30日上午,榆次区国土部门对河口村进行实地巡查,发现该村西部有动土、填土行为;经查,实际情况为响应美丽乡村建设号召,欲在此填沟整地、植树绿化。 |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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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D30 | 运城市河津市僧楼镇小张村村北,宏达钢铁有限公司污水和废渣都排在小张村村东的沟里,污染环境。 | 运城 | 水 | 1.小张村村东的沟为河津市北王骨干淤地坝区域,该坝兼负蓄水抗旱功能,主要用于北里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坝内水塘存水主要来源是天涧(北里小流域上游沟道)沿线3个村庄生活污水、6个村雨水和河津市津鹏电力有限公司排放的锅炉冷却水。 2.河津市津鹏电力有限公司将150吨粉煤灰倾倒于距淤地坝西北方约3公里处小张村北沟内(原宏远焦化和腾达钢铁废弃场地),倾倒场地与环评不符。 | 属实 | 1.对河津市津鹏电力有限公司违法倾倒粉煤灰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 2.责令河津市津鹏电力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治。 3.截至5月2日,河津市津鹏电力有限公司已停产。 | 降职1人,免职1人政纪警告2人,党纪严重警告1人。 |
22 | D31 | 太原市清徐县东木庄村北,汾河二坝东面,有一排水渠将生活污水排入汾河 | 太原 | 水 | 现场调查发现,该渠为太榆退水渠,为水务部门管辖河道。该渠道建设于20世纪50年代,1980年改建,是太原南部区域和晋中市榆次区主要的雨洪水行泄通道。起点位于晋中市榆次区南营村,向西在西贾村进入小店区,流经辛村、梁家庄、东里解等村庄,在洛阳村东南角穿过潇河,在清徐县长头村穿过汾河二坝东干渠汇入汾河,渠道总长21.4公里,服务面积553平方公里。该渠道建设年代早,标准低,沿线路网和污水管网尚未形成。目前排入渠道污水主要来源于上游榆次区、沿线农村和北张退水渠。
| 属实 | 1.太榆退水渠治理。已列入我市今年防洪设施建设计划,今年开工,2018年完工,目前正在实施施工设计招投标工作,建设内容包括渠道整治、抢险路建设及截污管道建设。 2.北张退水渠整治。已列入我市黑臭水体整治清单,整治方案已报市政府批准,目前正在实施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计划近期开工,力争年内完工。 3.汾东污水处理厂建设。为解决我市南部区域污水收集和处理问题,计划开工建设汾东污水处理厂,同步实施配套管网建设,将原排入太榆退水渠的污水接入汾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目前项目可研、农地转用等手续已办理完毕,PPP工作方案已编制完成,正在推进项目征地、初设等前期工作,计划今年开工,力争2018年完工。随着汾东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可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城南地区污水直排河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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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D32 | 运城市绛县大交镇张村、卫庄镇增村东,多家化工厂污染环境 | 运城 | 大气 | 1.大交镇张村无化工企业。 2.增村以东存在化工厂5家,其中2家处于长期停产状态,3家处于生产状态。 3.山西志信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混乱,在线监控数据氮氧化物超标。 4.运城市绛县开发区天宝化工有限公司袋滤器生产设施存在跑冒现象。 5. 运城市绛县开发区力源煤化科技有限公司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 属实 | 1.对运城市绛县开发区天宝化工有限公司下达了山西绛县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责令停产整治通知书(晋绛区环函〔2017〕1号)。 2.对山西志信化工有限公司尾气发电项目以晋绛区环函〔2017〕2号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通知书,并处罚款11万元。 | 诫勉1人 |
24 | D33 | 介休市张兰村张板路有一垃圾池气味污染环境 | 晋中 | 垃圾 | 现场调查发现,张板路共有垃圾池9处,所有垃圾储存点都为张兰镇、村两级规划的垃圾储存点,6个为正规点,1个为应修未修点,2个为地埋式垃圾箱。镇区内2个地埋式垃圾点方便了村民投放,但存在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问题。举报涉及的垃圾存储点位于张板路边、郝家堡村口。经现场调查,该垃圾点确实存在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 | 属实 | 1、立即取缔张兰镇(郝家堡村口)地埋式垃圾箱,选址重建期间要采取临时性措施进行垃圾回收,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2、对垃圾点重新规划选址,既不影响环境卫生,又不影响村民垃圾倾倒。对应修未修点,立即组织施工修建。 3、加强监管和督促,不因垃圾点取缔造成新的污染;对其余8个垃圾收集点进行专人规范化管理,及时清运存放的垃圾,确保无气味、扬尘污染发生。 截止4月30日,举报涉及的垃圾点已被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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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D34 | 太原市体育路晋阳街北美N1商场8号楼西边垃圾乱堆乱放,气味呛人。
| 太原 | 垃圾 | 现场调查发现,该区域属于北美N1自己的区域内设立的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存在以下不足和问题: 1、有10个废弃的工程厕所,造成异味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厕所的异味。 2、临时堆放点垃圾混杂,有工程材料、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及少量生活垃圾。 3、现场的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 4、该物业对生活垃圾管理不到位。 5、物业垃圾桶配备不足。 经现场调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 属实 | 1、要求该物业立即对该处的工程材料、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进行彻底清理。 2、要求该物业对生活垃圾进行规范管理,增设生活垃圾桶,杜绝生活垃圾落地现象。 3、要求该物业强化对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的管理,及时绿网苫盖,做到日产日清。 4、根据《太原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限时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将所有存储垃圾清理完毕;(3)限时于2017年5月2日到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执法中队接受处理。 5、对物业公司进行0.05万元罚款。 整改情况:截止2017年4月30日,北美N1—8号楼西侧的工程材料、装修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10个废弃的工程厕所全部清理完毕,并对该场地进行了绿网苫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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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D36 | 晋城市阳城县有二三十家洗煤厂,污水乱排,如华达洗煤厂、鼎飞龙商贸有限公司等。 | 晋城 | 水 | 经阳城县现场调查核实,现场调查情况与举报内容不符。共排查涉煤企业21家,没有发现“污水乱排”现象。15家处于停产状态,其中9家不同程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阳城县已依法立案调查;另外6家处于生产状态,未发现污水乱排。其中,晋城市鼎飞龙商贸有限公司(产品未全封闭)、阳城县华达商贸有限公司(部分煤矸石未采取防尘措施)处于停产状态。 | 不属实 | 为强化涉煤企业环境监管,责令阳城县采取以下措施:1、规模以上涉煤企业,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储煤场地的密闭改造。 2、继续对全县涉煤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要从严从快查处。 3、阳城县停止对全县选煤厂、选矸厂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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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D37 | 太原市大同路太钢经常冒黑烟,西门每天晚上给太钢送煤的大货车扬尘污染严重。 | 太原 | 大气 | 1、在线监测:调阅近一个月的在线监测数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标排放;调阅视频远程监控未发现经常性冒黑烟现象。 2、大同路太钢西门(太钢新西门)确定为太钢运煤专用通道。太钢每年煤消耗量达800万吨,其中约560万吨全部通过重型柴油货车公路运输进入太钢厂区,太钢运煤车辆平均每日达到400辆左右,造成地面扬尘污染。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 1、加大交警部门执法力度,同时要求运煤车辆等候入厂时必须熄火,避免车辆排污并造成扬尘污染。 2、加大环卫部门保洁力度,增加保洁人员、保洁频次和清扫设备。 工作措施: 1、强化源头治理,坚决打击非法储煤场。 2、合理规划运煤车辆线路,计划7月下旬开始,新兰路和大同路严禁五轴以上运煤车辆行驶。 3、统一选用四轴以下全封闭天然气环保车辆运煤车辆,加强车辆保洁工作。 4、实施明确的交通管制和环保禁令。 5、与太钢、二电厂全面对接,鼓励用煤企业与具备煤炭清洁运输能力的企业合作,共同推进道路沿线环境污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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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D40 | 昔阳县三都乡三都村安顺三都煤业有限公司扬尘污染严重,乱挖耕地影响地下水源。 | 晋中 | 扬尘水 |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进行施工作业; | 部分属实 | 环保部门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上限处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昔环改字[2017]039号),并同时下达了10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昔环罚事字[2017]16号)。 | 1、县委、县政府对安顺三都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进行了约谈。 2、昔阳安顺煤业有限公司对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经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罚款10000元;对生产副矿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款5000元;对总经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生产副经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
29 | D41 | 大同市新荣区109国道云冈石窟后洗煤厂扬尘、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排放严重。 | 大同 | 大气 | 1、洗煤车间属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 2、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经现场调查,举报云冈石窟后洗煤厂(大同煤矿集团大同煤炭运销新荣有限公司)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 属实 | 1、要求在三日内自行拆除洗煤车间。 2、由当地环保部门立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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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D43 | 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北张村,拆迁队没有扬尘防护设施,扬尘特别大 | 太原 | 扬尘 | 现场调查发现,北张村在拆迁中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 1、百姓渔村西渣土苫盖不严。 2、在村正街口往西200米左右南中环街北侧的地方正在进行拉运作业,现场有洒水车,但仍有扬尘。
| 属实 | 1.责成北张村拆迁工作所有作业全部停工,包括拆迁、清运、处理钢筋等。 2.对所有渣土进行无死角苫盖。 3.洒水车要对南中环北侧、村内道路及苫盖后的渣土堆进行全天洒水作业。 4.在村主要路口修建渣土车喷洒设施,确保不带泥上路。 5.加快高围挡建设,以利于抑制扬尘。 截至4月30日,工地已全部停工,苫盖计划于5月1日全部完毕,洒水车已按计划全天洒水。扬尘现象基本得到控制。
| 对3名责任人进行约谈。 |
31 | D44 | 阳泉市开发区通晨洗煤厂煤矸石自燃,气味呛人 | 阳泉 | 大气 | 该公司已于2014年停产,法人:郭乙新。该公司留守负责人近期发现矸石堆(矸石堆存量约1万方)自燃情况后于2017年4月27日开始处理。4月29日上午遇债务纠纷阻挠矸石自燃处置作业,债主现场电话举报 | 属实 | 督促留守人员继续加快煤矸石分层覆盖碾压治理,洒水抑尘,要求5月2日下午18时前完成整改 | 约谈3人 |
32 | X1 | 山西新海化工有限公司利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强酸、强碱违法生产柴油,散发大量恶臭气体。汾阳市永联环保再生资源利用公司举报山西环保厅土壤处行政审批乱作为,不予颁发危废经营许可证。 | 吕梁 | 大气 其他 | 1、省环保厅通过对山西鑫海化工有限公司现场调查,结合2017年4月21日文水县环境保护局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前期查处情况,未发现该企业利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强酸、强碱违法生产柴油,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2016年至今的产品销售情况进行了核实,产品的销售均为机油基础油。因该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散发恶臭气体。2、省环保厅不予向采用釜式蒸馏工艺的汾阳永联环保再生资源利用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存在行政审批乱作为。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环法【1996】734号)明确:生产过程不是在密闭系统的炼油装置中或属于釜式蒸馏的炼油企业为土法炼油企业。 | 不属实 | 1、吕梁市环保局和文水县环保局加强对山西鑫海化工有限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该公司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之前不得擅自组织生产。 2、汾阳市永联环保再生资源利用公司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之前不得擅自组织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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