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公布2016年第四批省级受理环境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20.06.2016  22:50

2016年6月,省环保厅公布今年第四批省级受理的12个环境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本批信访案件中,反映大气污染为3个,固体废物污染为4个,环保手续不完善占为5个,目前已经初步得到整改或整改完毕。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省厅在已经办理的基础上,重点对以下案件提出督办要求:

1、要求临汾市局加大对洪洞瑞德焦化厂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该公司巩固整改成果,加强管理,杜绝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2、要求代县铁矿采选企业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入生产。

3、要求吕梁市局严格对汾阳市永联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进行监管,完善环保相关手续,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责成襄汾县孝村黄芩加工厂完善有关环保手续后方可生产。

5、责成运城市稷山县峨嵋峻峰石料厂严格根据环评要求,对每个排污环节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整改落实,未完成环境问题整改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6、要求新绛县环保局对银昌化工厂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查处违法排污行为,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7、由平陆县环保局设法与平陆县王征兵铝矿石加工场负责人取得联系,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搬迁取缔。

8、要求平陆县环保局加强对平陆县鸿鑫源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的监管,坚决杜绝违法排污行为的发生。

附件: 省环保厅2016年第四批省级受理环境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