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儒林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
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研究我省换届工作和省政协协商工作 审定省委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
1月31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研究讨论《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省政协2016年度协商工作计划》,研究审定省委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省委书记王儒林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政法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省各级特别是政法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我省社会稳定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牢固树立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突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债务风险、就业风险,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尽快补齐基层基础、社会共治、科技运用、法治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把服务群众的工作细化、具体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各领域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六权治本”,突出抓好不能腐长效机制建设,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善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政法队伍建设,在换届中配好班子,为政法机关依法履责创造良好环境,开创全省政法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突出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健全地方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制度基础,完善地方党委运行机制,是新形势下做好地方党委工作的基本遵循。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省委常委要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落实《条例》精神,通过举办专题研讨班、培训班等方式,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刻理解《条例》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准确把握《条例》的各项规定,贯穿到地方党委工作全过程,确保党委在本地区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省委工作规则,市县党委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工作规则。要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条例》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会议原则通过《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会议指出,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事关重大,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全省各级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全过程,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落实换届工作主体责任,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要按照自下而上,同级党委在前换届的顺序进行。要做好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协商提名工作,严格人选资格条件,认真考察把关,切实提高代表、委员质量。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廉为基”的用人导向,选优配强党政正职,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特别要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职数、回避等政策要求。要改进完善换届考察办法,坚持“六查”“六个全程”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坚决防止“带病提名”。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会议研究审定了省委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讨论通过了《省政协2016年度协商工作计划》。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尚慧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