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儒林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

29.06.2015  11:39
 

研究统战、民族、民营经济、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发展党员等工作  

       6月26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关于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贯彻省部级干部民族工作专题研讨班精神的措施,《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山西省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山西省高等学校实行领导班子任期制办法》《部分高等学校实行党委常委制的意见》等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三个文件”,《山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省委书记王儒林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省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统战部门要采取中心组学习、组织培训班、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课程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条例》要求,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加强统战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扎实做好统一战线各方面工作,推进政党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省政府联系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工作,加大对政府部门、高等学校、市县法检两院领导班子党外干部配备力度,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积极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高度重视和做好党外代表性人士工作,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各级党委要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党委组织部和统战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全省统战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省部级干部民族工作专题研讨班精神,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把民族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着力提升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把少数民族贫困村列入全省扶贫开发重点范围,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不能让少数民族贫困群众掉队落伍。建立健全县(市、区)、镇(街道)、社区三级民族工作网络,着力做好社区民族工作,加强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要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要形成民族工作领导合力,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民族工作重点市要实行民族事务委员会制度。要加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在“突破”上想办法、下功夫,全力推进民营经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要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放开民间投资领域,加大对民营企业财税、信贷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清权放权、简化审批,建设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切实解决有碍民营经济发展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问题。要坚持改革创新,引导民营企业特别是家族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招商引资机制,探索“互联网+”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千方百计扩大社会就业,稳定增加群众收入。要完善体制机制,成立省市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机构,建立省市县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和商会机制,建立完善统计监测和考核机制,严肃整治吃拿卡要、乱作为、不作为等现象。要把金融振兴、科技创新和民营经济“三个突破”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相互促进的良好态势。
  会议指出,高校“三个文件”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也体现了省委“六权治本”的要求。要把高校“三个文件”作为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规范领导行为和领导方式。要把贯彻落实高校“三个文件”作为检验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认真抓好高校党委换届工作,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奖惩。要全面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完善领导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机制,选好用好党委书记和校长,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为全省“六大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
  会议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要把好党员“入口关”。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严格追责,从源头上保证党员队伍的质量。要从严立规,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切实把原则方针具体化、弹性规定刚性化,确保问责和追究有依据、有遵循。要刚性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大对违纪违规案例的通报力度,做到违纪有成本、违纪必追究、违纪必处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抓党建的主体责任,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部门要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加以研究解决,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左燕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