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经济犯罪宣传日 民警教您“识假防骗”

20.08.2014  10:20
                                                                                                              5.15经济犯罪宣传日 民警教您“识假防骗”           自2010年开始,公安部将每年的5月15日确定为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经济犯罪有哪些常见表现形式?跟我们的生活有些什么关系?我们应该怎样有效预防和避免,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针对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民警为您支招。

   谨防假钞“陷阱

  从近年来公安机关破获的案件情况看,不法分子主要通过找零、购物、购买高档商品并调包、丢包诈骗等以下方式利用假币牟利。警方提醒:收到可疑货币,应及时到就近银行进行鉴别,如属假币,应配合金融机构开展收缴工作,并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不法分子制造、运输、出售、使用假币的违法犯罪行为时,应及时报案;企业、商户等现金收付单位应尽量采用正规的验钞设备,如“HD90”等版本假币无法通过银行验钞机和ATM柜员机,市面上除质量较差的验钞机外,一般均可识别;市民和商家在消费、交易时,尽量使用银行卡或银行转账,在出现大面额现金收付时,应特别注意。

   防范银行卡犯罪

  民警提示:1、注意保管好身份证、工作证及其复印件等,到银行正规网点办理银行卡,一般不找他人代办,以防被冒领;2、在消费结账时,要留意银行卡的去向,不离自己的视线,谨防被盗取;3、在ATM柜员机取款时,要特别留意插卡口是否存在异常,确认安全后再插卡;在ATM、POS机等设备上输入密码时,要进行遮掩;4、不要滥用网上银行,或登录不良网站,谨防被木马网页和程序盗取信息;5、如果近期没有刷卡消费行为,请不要轻信手机接收到的金融方面的短信提醒,不拨打短信上的咨询电话;6、出门在外,不要轻易用陌生的电话查询或处理银行存款;7、经常核对银行卡上的金额,适时更改密码。

   防范假发票犯罪

  坚决抵制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做到不制作、倒买倒卖、贩运、窝藏假发票,不为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不开具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不接受假发票和非法代开的发票,不以“白条”、收据和保修卡等代替发票,不让假发票入账。

  接到兜售假发票的信息,或发现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后,主动向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电话拨打“12366”可查询发票真伪。

  

   防范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主要以不真实的票据或者其他凭证作担保,骗取对方信;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大宗财物。指鹿为马,假借他人财物骗对方信任;“守株待兔”合同,行骗方利用加工承揽合同,设置圈套,利用合同制裁条款骗取定金或违约金;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与他人签订合同,以后次所骗签订合同的款物归还前次合同所欠款物,边骗边涵;伪造假证件、假公文;虚构合同标的。

  民警提醒:要尽量避免赊账经营;摸清对方企业情况;认真审查合同条款;设定担保;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及时报案,发现有可能受骗时,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拿不准是合同诈骗还是经济纠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防范传销犯罪

  传销主要利用“杀熟”手段骗人骗钱,千万不要碍于情面抱着先试试看的心理盲目加入。同时,要尽到公民义务,提醒周围的人提高警惕,防止被骗。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自己被骗,一定要保持理智,设法尽早脱离,并及时拨打12315或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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