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16年山西省“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的通知
19.07.2016 04:37
本文来源: 教育厅
根据《山西省“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晋教研〔2015〕13号)和《关于组织实施山西省“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支持计划工作的通知》(晋教研〔2016〕3号)精神,经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山西省“三晋学者”支持计划领导组批准山西大学陈刚教授等40人为山西省“青年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现予以公布。聘期从2016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1日。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山西省“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尽快完成“青年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的岗位聘任、工作目标制定和考核等各项工作,为新聘任“青年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创造优良的工作条件和环境。“青年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岗位津贴及科研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厅下拨至受聘单位,经费的使用由受聘单位按《山西省“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6年9月30日前,受聘单位要将岗位建设目标、年度实施计划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聘任合同分别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附件:聘任“青年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名单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6月28日 附件列表: 1、 聘任“青年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名单.xls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9.07.2016 0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