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草坪分局:《中国网》——山西太原警方侦破“10·31”特大系列飞车抢夺抢劫盗窃团伙案

18.11.2014  13:47

 

      11月14日消息 11月14日,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0·31”特大系列飞车抢夺、抢劫、盗窃团伙案的成功侦破情况。

  恶性飞车抢夺、抢劫案件接连发生

  今年8月底,太原市尖草坪责任区刑警队接110指令:辖区内解放北路、恒山路、钢园路沿线连续发生恶性飞车抢夺、抢劫案件。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初步查明在该区域连续发生的恶性飞车抢夺、抢劫案件为同一伙犯罪嫌疑人所为。

  案件发生后,警方迅速提取案发现场及沿路视频,并对被抢赃物在全市进行布控,同时安排民警在飞车抢夺案件易发时间段、地段蹲坑守候。通过对监控排查显示,嫌疑人为几名18-20岁左右的年轻男子,两人一组骑乘一辆大功率无牌摩托车,在抢劫、抢夺得手后立即向北逃离,并在行驶一段时间后就立即向周边小街小巷逃窜,之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

  细致摸排锁定阳曲籍嫌疑人

  结合案件发生地等情况,专案组案情分析这伙嫌疑人极有可能是周边附近区县的无业青年,同时根据犯罪嫌疑人逃窜的方向,将侦查范围锁定与该队辖区相邻的阳曲县。在对以往打击处理过的阳曲县籍前科人员和相关年龄段重点人群进行摸排的同时,民警又把视频监控的调取范围一路北沿。

  历经2个多月排查,民警发现在案发时间段有几名阳曲县籍嫌疑对象往来案发沿线频繁,所骑乘的大功率摩托与视频中作案的摩托车一致,且年龄结构也符合摸排范围。进一步侦查后确定,该团伙共有5名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得手后骑车绕道数条小街小巷后,再潜回阳曲县销赃。在锁定犯罪嫌疑人之后,专案组民警立即着手开展对犯罪嫌疑人的布控抓捕工作。

  10月31日,专案组民警在阳曲县县城内,将犯罪嫌疑人郝某(男,18岁,山西阳曲县人)、齐某(男,18岁,山西阳曲县人)抓获,当场缴获作案用大功率摩托车一辆,该二人对飞车抢夺、抢劫以及结伙盗窃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嫌疑人称,另两名同伙已离开阳曲县,在山西临县某工地临时承揽焊接工作。专案组民警随即赶往临县,经当地公安机关配合,在临县兔坂镇,将犯罪嫌疑人刘某(男,18岁,山西阳曲县人)、韩某(男,18岁,山西阳曲县人)一举抓获。刘某、韩某对飞车抢夺、抢劫以及结伙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通报,现该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全部刑事拘留,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于某(男,26岁,山西阳曲县人)已被网上追逃。

经查,已抓获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均为阳曲县某中学同学,在逃的于某系郝某表哥。他们离开学校后,无所事事、好逸恶劳,贪恋高消费,最终几人沆瀣一气,结伙大肆抢劫、抢夺、盗窃作案。

经查,该犯罪团伙先后在太原市阳曲县、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以及忻州市静乐县等地,以骑乘大功率摩托车为手段,专门尾随单身或结伴而行的妇女,抢夺、抢劫她们随身携带挎包和财物,并流窜多地大肆盗窃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及盗窃车内财物。


  通过逐一对案,警方落实该团伙共抢夺、抢劫、盗窃案件82起,涉案价值30余万元。现专案组民警正在全力追赃,已追回被抢手机8部。

  警方提示

  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案件的同时,广大市民也需切实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积极采取一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提高自身防抢防盗的“免疫力”。

  1、如提取大额钱款,要有两人以上结伴前往,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异常情况,提完款后最好乘车离开。

  2、夜晚外出或上夜班的女性,尽量结伴而行或由家人接送。

  3、夜晚下车后,如离家有一段距离,请与家人保持电话联系。尽量避开空旷的立交桥、地下通道、茂盛的绿化带、街心花园、僻静的小道小巷行走。尽量走在人行道里侧。

  4、做到财不外漏,如胸前挂手机、边走边打电话、单肩挎包、披金戴银、包随意放在车筐里,都容易成为歹徒的“猎物”。 最好做到贵重首饰尽量不佩戴,手机不挂胸前,背包斜挎肩上。

  5、发现有人跟踪盯梢,要尽快到附近商铺、商店、超市躲避,并立即打电话给家人或报警。

  6、长期离家外出时,应锁好门窗,还要搞好邻里关系,相互照应;短暂离家时,应打开客厅灯或电视机,营造家中有人氛围;有人敲门,要看清核实后才能开门;发现无牌、假牌、假证摩托车及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无论被盗、抢、骗、敲诈数额有或无,多或少,都应及时报案,以便警方收集犯罪证据,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记者李彦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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