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物价部门开查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
09.10.2014 16:19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太原新闻网讯 10月8日至11月15日,省城物价部门将对太原市550个居民住宅小区开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范围为太原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并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物业服务经营单位。检查重点为:明码标价公示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有效申报核准收费标准,未按规定办理报备、明码标价公示;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实行车辆免费停放的行为。检查内容为: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车辆停放收费标准、装修服务收费标准、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
此次检查采取 太原市物价局 六个检查组与六城区物价局联合检查、其他县(市) 物价局 自行组织检查的方法进行。
在检查中,各物业企业应及时如实向物价部门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有拒绝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生。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的物业企业,物价部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并进行曝光。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09.10.2014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