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对“7.21”煤层气运输车辆交通事故进行责任倒查

01.08.2014  11:51

  7月21日,我县境内一台煤层气运输车辆发生侧翻,造成人员受伤、车辆损坏、液化煤层气轻微泄露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多方力量进行了妥善处置。

 

  为切实消除煤层气道路运输安全隐患,连日来,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县煤层气开发利用领导组办公室、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对“7.21”交通事故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初步查明了事故原因。首先,事故车辆及驾驶人、押运员在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未办理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证,并且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规上路运输煤层气,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其次,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沁水分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进出厂区车辆查验把关不严格,对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不得力,擅自对事故车辆充装液化煤层气,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的有关规定,联合调查小组要求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沁水分公司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立即停止销售液化煤层气,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严、从细、从快摸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坚决从源头遏制煤层气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同时交警部门将加大对煤层气运输车辆的路面动态监管力度,县煤层气管理办公室也将加强该公司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