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公众参与反腐的热情
《人民的名义》电视连续剧引起社会广泛议论。有些人感叹主人翁的悲欢离合,有些人痛恨腐败分子贪得无厌,有些人赞赏演员的精彩演技,有些人则表大义于微言,认为它充分体现出中国身份社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笔者的观点是,作为现实主义的反腐败作品,引起人们广泛争论,这本身就说明这部作品具有丰富的社会含义。然而,部分学者认为,这部作品充分反映出“官大一级压死人”的人治社会传统。这种观点失之偏颇。首先,任何现实作品都不能离开客观现实。如果对客观现实进行哈哈镜式的描述,那么,有可能会在看似真实的细节包装下彻底歪曲事实。《人民的名义》这部作品的难得之处就在于,没有回避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矛盾,让普通观众通过艺术作品深刻地感受到腐败对社会的危害性。在这部电视连续剧中,所有腐败分子都得到法律的严惩,这是对法治精神的弘扬。进一步来说,电视剧作者对犯罪案件的精彩描述,恰恰反映了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同时也反映出中国反腐败的真实情况。
电视连续剧作者大胆揭露当前社会问题,确实值得人们高度赞赏。但部分评论者将电视连续剧的一些台词概括总结出来,认为尺度过大。其实,这种担忧大可不必,对艺术作品应当进行整体考察,不能因为艺术作品中部分演员的台词具有争议性,而降低对整个作品的评价。同时,也只有直面现实,才能发现问题的症结,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总的来说,对艺术作品应当宽容,对反腐败艺术作品中反映少数腐败分子心态的表达方式应当给予充分肯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艺术作品具有真实性和客观性,也只有这样才能使艺术作品在观众的心目中引起强烈共鸣。
进一步来说,在分析腐败现象时,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把艺术作品所反映的特定社会关系当作中国社会关系的全部,更不能在分析中国腐败现象的时候,把艺术作品所反映出来的腐败问题和现实生活完全等同起来。虽然电视连续剧所揭露的腐败案件在现实生活中都能找到相应的素材,但是电视连续剧反映的只是特殊的社会关系或者说是经过高度艺术加工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中国社会关系的全部,不能把艺术作品当作现实生活,而没有看到电视连续剧的艺术特征,也不能只关注太阳下的阴影,而没有看到艳阳高照。
总之,反腐败不可能一蹴而就,反腐败过程需要全民的参与。这部连续剧之所以被称之为《人民的名义》,是希望通过这部连续剧唤起人们对腐败的痛恨情绪,让人们自觉地拿起法律武器,主动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从而使犯罪分子如“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也就是说,反腐败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原则,必须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人民的名义》实际上是以电视连续剧的方式充分满足观众的知情权,激发公众参与反腐的热情,让他们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到我国反腐败波澜壮阔的斗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