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市农业委员会旱平地培肥变更公告
变更公告
潞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潞城市农业委员会委托就其所需精制有机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2015年3月16日发布公告后,截止3月20日开标时,无供应商响应招标文件,现对本项目进行二次询价公示。
一、项目编号: 潞政采XJ【2015-3】
二、项目名称: 潞城市农业委员会旱平地培肥
三、询价内容
1、本次询价共1包,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投标报价,所报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询价文件所列内容。
总采购金额:134258.4元
采购项目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每吨) | 规格参数 |
精制有机肥 | 吨 |
| 860元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2、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包装、税收等一切费用。具体报价范围以本询价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四、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2、本次询价允许经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报价。
3、报价人应遵守我国(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潞城市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9)具备本项目的经营或生产资质。
4、 报价人领取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肥料合格证原件以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报价人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
五、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5年3月23日 至 2015年3月25日(北京时间:8:30 - 11:30, 15:00 - 17:00,节假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潞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潞城市中华西街148号)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3月27日下午14:50
2、递交地点:潞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3、评标时间:2015年3月27日下午15:00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孙先生 13935529984
采购中心 :张先生 0355-6771905
潞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 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