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26.06.2014  16:18

  6月25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建国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明森、姜立超、王凤双、张永珍、李立根出席会议。副区长郭景平,区人民法院院长宋春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海波,区人大常委会各室委、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环境保护和市容管理局局长马仲雷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滨海新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政府认真开展“美丽滨海”建设,下大力气实施了一系列环境保护和治理工程,在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绿化建设、农村环境建设和社区环境改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会议听取了区公安局局局长张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公安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使公安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为维护新区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负责同志所做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推广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农业的现代化,根本出路在科技,要提高科技的转化率,关键环节在推广。只有不断完善农技推广体制、机制和投入保障,走科技兴农、科技富农之路,才能保障新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会议听取了区安监局负责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滨海新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使新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可控的局面。

  会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郭景平宣读了区人民政府向会议提请审议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议案》;区发改委负责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作了《关于调整〈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就调整滨海新区“十二五”规划的原因和调整的内容做了说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明森宣读了《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决议》(草案)。经与会的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表决,会议批准了该项决议。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