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寒地冻路面滑 上班途中摔伤到底算不算工伤
雪天路滑,上下班途中滑倒摔伤,是否算工伤?近日,记者从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是否为工伤,需要按责任认定。
■案例
上班途中滑倒,尾椎骨骨折
李燕住在省城朝阳街。11月25日,太原刚下过一场雪。7时许,她照常到公交车站乘坐836路去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上班。眼看一辆公交车从身边经过,她跑了几步追赶。当天路面结冰,一不留神,李燕滑倒在地,疼得爬不起来,到医院后,被诊断为尾椎骨骨折。
记者了解到,李燕已出院,但伤筋动骨一百天,她只能待在家里休养。看着婆婆一边忙着照顾病倒在床的公公,又得伺候自己和孩子,心里很不是滋味。
11月30日,在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李燕的家人拿着工伤认定申请表咨询相关事宜。“家里经济条件本不宽裕,我这次出事花了不少钱,接下来连续几个月不能上班,我想看看能不能申请工伤。”李燕在电话中说,之所以提出工伤赔偿的想法,主要因为自己是在上班途中受的伤。
■解析
自己滑倒,不算工伤
李燕的情况是否可认定为工伤?记者从太原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况,有认定为工伤的可能,但雪天路滑发生的事故,并非都算工伤。
李燕是自己单方面滑倒,并非交通事故,这样的情况一般不算工伤。上班途中发生事故,申请认定工伤,首先得是交通事故。同时,申请者必须出具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且需证明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如果申请者负主要责任,则不能申请认定。像走路滑倒或因路滑骑自行车摔伤的,因不算道路安全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一般不会为此出具责任认定书。没有责任认定书就很难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当事人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提示
申请工伤认定需携带7种材料
据悉,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大致分三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工伤保险待遇享受。
如果申请者的申请被受理,那么,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劳动部门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通过,确立为工伤,且申请人所在企业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要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则应由该企业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根据工伤认定分级管理,申请工伤认定时,申请者需携带所需资料前往单位工伤保险参保地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等)、用人单位登记证照(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以及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自交通事故当日算起,30天以内的可由单位工作人员处理,申请者提供资料即可,超出30天之后,可由本人或近亲到办理窗口办理。
■链接
十种情形可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按照受伤程度,一般可分为轻伤和重伤;按照致伤因素,可以分为机械性损伤、物理性损伤、化学性损伤;按照受伤部位,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等。
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职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即可申请工伤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