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腐败滋生 太原市集中清理规范社会团体
解决社团过多过滥问题
解决领导干部兼职过多问题
解决与党政机关职能混乱问题
解决社团管理问题
规范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行为
从今日起,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集中清理规范全市社会团体,重点解决社团过多过滥、领导干部兼职过多、与党政机关职能混乱、社团管理等问题,规范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行为。昨日,我市社会团体清理规范工作动员大会就此作了部署。
个别社团成滋生腐败土壤
目前,全市共有社团632个,活跃在各个领域,为我市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
例如,部分社团由相关部门组建,至今仍挂靠在党政机关,与政府部门合署办公,没有单独建账,不是一个独立责任主体;个别社团将政府授予的前置审批事项,直接转化为有偿的社会中介服务,获取垄断、高额利益,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投资发展环境,损害了政府形象;有的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期间,领取社团报酬和福利,有的参加社团安排的、度假性质的考察培训等。
此次清理,将通过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实现社团与党政机关人员、机构、财务、职能“四分离”,使社团走上法制化、民主化、市场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本次清理规范的范围,包括依法登记的社团,也包括未经登记但以社团名义活动的组织,拥有全额事业编制或参公管理的社团不在此清理范围。
取缔、撤销、整顿治过多过滥
针对社团过多过滥的问题,将通过取缔、撤销、整顿等方式,分类清理规范,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团的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严格审批(每个社团仅限一名),且不得担任法人代表;所有离退休人员兼任社团领导职务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对审批备案的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干部)进行交叉审核,不符合规定的,责令其辞去社团领导职务;年满70周岁或任期超过两届的,不得在社团中担任领导职务。
为解决社团与党政机关职能混乱问题,要求社团重新审定各自职能,发现与行政机关职能交叉、重叠的,要重新设置。
严查“强制入会、摊派会费”
针对社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查社团七种违规行为:违反规定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搭车收费、拉赞助等行为;违规使用会费或会费票据,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的;未按规定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违反规定提供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出国考察等方面服务的;不按规定年检、超期不换届,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不按规定设置专职财务人员、无工作经费、无独立办公场所、与党政机关一起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社团与党政机关资产不分、产权不明的;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党政干部不得在社团领报酬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求“七不准”:不准干预社团合法合规的自主活动;不准向非事业编制、非参公的社团拨付财政经费;不准违规向社团提供经费支持或违规提供办公场所、人员、物资、公车等支持;不准在社团领取报酬、福利;不准参加社团安排的旅游、度假性质的培训和考察;不准占用、私分社团各类固定资产;不准转移职能,利用其监管特权虚设各类社团,乱收费,拉赞助,变相设立“小金库”。
本次清理规范将于8月底结束,先由各业务指导单位自查,再由组织人事部门清查,然后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本次清理开通了三部举报电话:市纪委12388;市委组织部2020943;市民政局4250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