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一季度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8件170人
向不作为乱作为问责
2015年第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8件170人,立查人数同比上升33.9%。其中大案60件,占立案总数的50.8%,同比上升50%;立查县处级以上要案7人,占立案总数的4.1%,同比上升75%。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坚持贪渎并查、有腐必反,以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为突破口,向不作为乱作为问责。
省检察院反渎局带头办案,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优势,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案件,尤其是企业项目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流失的案件,在一举查清了省经信委原副主任兼省中小企业局原局长胡荣华、太原市原副市长薛忠晋、省环保厅原总工程师赵义三名副厅级官员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同时,还深挖出三人收受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
各市检察院反渎局强化办案措施,突出工作重点,深挖严查,扩大办案战果。太原市立查执法司法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件7人,成功查处了城中村改造中涉及的一起社区居委会主任违反规定,涉嫌造成国家征地补偿费500余万元经济损失的特大滥用职权案。临汾市查处国税系统渎职犯罪案件8件21人,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4个多亿,涉案税额达4400余万元。1-3月共立查各类渎职侵权案件21件37人,立案人数同比增长270%。忻州市1-3月共立查各类渎职侵权案件14件23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130%,查处一起县处级渎职犯罪要案。晋城市积极介入事故调查3起,目前已立查玩忽职守犯罪案件2件2人,并主动与侦监、公诉等部门沟通联系,查处了国土、安监部门渎职案件3件3人。
一季度全省反渎职侵权部门查处的比较有影响的案件还有:“12·13”事件中涉及的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王文军、郭铁伟、辅警任海波、副所长闫冬喜四名渎职犯罪案件。忻府区副区长柳某某,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并多次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滥用职权、受贿犯罪案件。省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检验二室主任柴某某、高级工程师郝某某,涉嫌造成国家农机补贴资金特别巨大损失的玩忽职守犯罪案件;曲沃、霍州、侯马国税人员涉嫌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滥用职权犯罪案件;阳泉市城区工商分局南山工商所所长杨某某、副所长程某某,未对辖区内的投资公司尽到监管职责,涉嫌造成群众投资无法返还的玩忽职守犯罪案件。(记者左燕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