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工作的通知

18.04.2016  19:39
晋政教督〔2016〕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近期,媒体报道大同市浑源县无证幼儿园数据不实,工作进展缓慢等情况,暴露出部分市县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学前教育管理松散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保障在园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无证幼儿园是目前学前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阶段性历史性产物,客观上弥补了现有学前教育资源缺口,对满足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不少无证园存在办园条件简陋、卫生条件不达标、安全隐患较多、教师队伍不健全、保教质量无法保障等问题,影响了在园幼儿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扰乱了正常的学前教育管理秩序,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从保障在园儿童生命安全的高度,切实增强集中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无证幼儿园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辖区内无证园数量,为幼儿提供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保障在园幼儿安全。
  二、再次开展全面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工作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各市要认真指导所辖各县区从2016年4月起,对辖区内无证办园情况再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县级政府要成立政府领导为组长,综治、公安、卫生、教育、食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与的集中清理整治无证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无证园整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市、县(市、区)要通过排查详细掌握辖区内无证办园的分布情况、存在原因及主要问题,实事求是制定区域内彻底消除无证园时间表和路线图,逐园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责任、监管责任、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各市要汇总所辖县(市、区)排查情况,填写无证幼儿园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经市教育局主要领导签字后与本市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实施方案(含时间表、路线图)于2016年5月10日前一并报省教育厅。
  三、严格落实分类治理。各市、县(市、区)要根据排查情况,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逐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具备办园条件的无证幼儿园,要协助其尽快补办审批手续,发放办园许可证;对基本符合办园要求、无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期满合格的,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发放办园许可证;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当地办园条件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要按照《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公通字〔2010〕38号)精神,综治、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在园幼儿。对有非法办园苗头,或正在筹建中的无证幼儿园,要第一时间介入,做好停止建设的说服教育。对已经取缔的无证园要加强检查,对整改期限中的幼儿园和整改后达标办证的幼儿园要加强监管、指导,确保办园秩序安全有序,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幼儿园。
  四、加快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各地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地无证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及存在的主要原因,将扩大资源作为解决无证园乱问题的根本途径,结合本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适龄幼儿变动趋势,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学前教育资源缺口,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在学前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特别是公益普惠性资源不足、城区和县镇等新增人口集聚增多的地区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督促城镇新建住宅小区按要求及时配套建设幼儿园,确保辖区内学前教育资源基本满足群众需求,确保政府能提供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消除无证园产生的空间,切实发挥“兜底线、促公平”的作用。
  五、加大宣传,形成合力。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工作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幼儿健康成长的无证园,定期公布合格幼儿园和被取缔幼儿园名单,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选择规范、合格的幼儿园。要畅通无证办园举报渠道,凡举报必核查、凡查实必查处,并追究属地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定期公布查处情况,形成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确保辖区内不再新增无证园。
  六、严格月报制度。为及时掌握、分析、指导各市清理整治无证园工作进展情况,省教育厅继续实行无证幼儿园月报制度。从2016年6月起,各市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市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进展情况月报表(附表2)。各市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的规范精细管理,对所辖县(市、区)无证园排查情况和月报情况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上报数据无误。对凡瞒报、谎报数据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省教育厅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通报一起。问题突出的将约谈有关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
  七、强化督查考核。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是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2017年上半年将各地开展无证园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并纳入各级政府实施学前教育二期行动计划的考核内容。省教育厅将对各市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情况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有任务不落实、有隐患不整改的市县,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因地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大量无证幼儿园整治无进展、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省教育厅将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相关领导的主管和监管责任。各市县也要开展经常性地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定期盘点、分析工作进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规划时间内全面完成无证幼儿园整治工作。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孔鹏
  联系电话:0351—7676300
  传  真:0351—30463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无证幼儿园排查情况统计表
     2.××市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进展情况月报表
  请各市教育局负责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并负责转发所辖县(市、区)教育局,提出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的要求。   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6年4月12日    附件列表:    1、 无证幼儿园排查情况统计表.xls    2、 ××市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进展情况月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