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虑力调巧执行 公平正义促和谐
浩浩汾河水,见证着静乐大地上无数忠义的故事,巍巍天柱山,记载着这片热土上无数正义的誓言。山之下,水之滨。耸立着庄严肃穆的静乐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在院内的民事法庭,有这样一位女法官—张美英,从迈入法院大门的那一天起,她本人就牢记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信念,办理每一件案件都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开展调解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促成当事人和解,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张美英同志,作为静乐法院民三庭庭长,通过不断总结案件的调解方法,总结调解经验,使调解水平不断的提高,增强平息纠纷的司法能力。作为审判人员,坚持用调解去化解案件矛盾,经常和庭里其他同志一起加班加点研究案件和调解方案。涉及疑难和敏感案件时,主动与当事人进行沟通,通过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使纠纷得到圆满的解决。2013年至今,她承办的案件每年至少100件,调解率达到80%以上,使很多案件通过调解而案结事了。共参与合议庭办理案件749件。在审结案件中,无错案,无有理上访案。
张美英同志注重把诉讼过程中的调解程序前移,强化庭前调解,诉前调解,把调解工作贯穿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
2013年在全院首次进行巡回审理中,成功调解了一起“扣车”案,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山区,老百姓的日子还是十分清贫,思想境界还都不是十分亮敞,该案起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原告误捡了被告的几块石头,只是由于当时双方言语不对,被告一怒扣了原告的三轮车,原告不服气来院起诉。合议庭在开庭前,没有采用机械教条式的审判方式,将马锡五的审判方式融进庭审中,以远亲不如近邻,乡里乡亲应和为贵进行协调教育,原、被告在法庭上各自深深检讨自己的过错,当庭两位年过半百的老汉苍劲的双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随后又感慨万分地抱在一块。这样及时地化解了一起民间矛盾,教育了邻村上下几个村子的村民,促进了社会的文明进步与和谐发展。
2014年,在张某诉三个儿子的抚养纠纷一案中,年逾八十的原告,是一名曾经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战士,体弱多病,但由于在家庭财务的分配中,带有老百姓传统的偏见性,导致三个儿子之间产生产生隔阂,三个兄弟的家庭条件也不十分富裕,她紧紧围绕“父子情”、“兄弟情”去给老人家和孩子做疏导工作,以传统美德和法治教育说服孩子们,最后兄弟三人化解心中怨气,积极主动赡养老人,老人眼圈泛红,兄弟三人和好如初。
2015年,在静乐县沙会村民宋某与尹某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尹某非法占用耕地十余年,要求宋某返还占用的耕地和赔偿多年的损失。经沙会村民委员会、鹅城镇镇政府多次调解均未果,矛盾不可调和,反倒成了上访户。她接到案件后,带领合议庭人员到村里进行调查了解情况案件并非像村主任说的那样简单,发现双方是订立有承包合同的,只是由于近年来承包费用涨价,同村其他村民承包的耕地陆续都涨了部分承包费,而尹某也没有按原来的承包费标准交付,拖欠十多年了。双方分歧很大,曾发生过吵骂和打架,本人将案情了解全面后,觉得还是通过镇政府出面配合来解决纠纷,各方当事人有可能接受,于是又来到鹅城镇政府,找到包村的副镇长,从法律角度对这个案件向副镇长作了分析,希望能共同配合解决,副镇长对此事非常关注,多次协助法院进行调解,最后,宋某与尹某达成自愿调解协议,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在调解成功后,继续跟踪案情,督促双方履行调解协议的义务,双方在履行期限内自愿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她本人注重调解过程中的多元化调解,经常找到当地的司法部门、政府部门以及与当事人有亲属朋友关系的人来协助调解,这样能接近法官和当事人的距离,更便于调解。
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张美英同志是力争以调解方式结案,既可免去执行过程中的困扰,也解除了当事人的心结,特别是从维护社会和谐的角度尽量促成当事人双方重归于好,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在2016年原告任某诉被告高某的离婚案件中,原告任某与高某离婚意见坚决,要求当庭立即办理离婚。她本人发现原告任某与高某系自由恋爱,家境较好,双方有良好的感情基础,没有原则性的矛盾,任某也是赌气才同意的离婚。本人发现案件背后的真实原后,积极与原告任某沟通,希望原告从子女成长以及家庭责任、社会责任方面考虑,以及被告对原告的态度考虑,不要轻易离婚。原告仍听不进去本人的讲解,她告知原告和被告回去冷静思考,一个月后想好再来办理离婚手续。一个月内他多次给原、被告打电话进行调解,最后终于使原告认识到离婚对家庭、子女的负面影响极大,终于打消了离婚的念头,向法院申请撤诉,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又破镜重圆。
处理纠纷,张美英同志总是不厌其烦地帮助当事人分析事实和法律相关规定,将问题、法理说清论透,使当事人能够按照法律标准认真衡量自身行为,引导他们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用“以和为贵”的传统风俗上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及时消除隔阂,达到协商一致解决纠纷的效果,作调解工作,总是带着法条和网上打下的相同案例,张美英同志说这样做更有说服力,当事人更能信服。是一名积极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一心为民、百姓信服的“平民法官”。(来源:静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