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惠宁主持召开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10次会议

23.02.2018  22:11

  2月22日,省委书记、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骆惠宁主持召开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试行)》。楼阳生、黄晓薇等出席。

  会议指出,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试行)》,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构建权威高效反腐败运行机制、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举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相统一、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相结合,着力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体系,着力构建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着力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要把推进党对反腐败工作领导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作为各级党委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创新体制、强化职能,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成立党委反腐败领导小组,细化反腐败职责任务,建立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等工作机制和制度。各级党委要自觉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确保全过程挂帅、各环节把关、全方位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考核督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进一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