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共有60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重大民生工程,事关亿万人民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在一些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取得明显进展和成就。同时,也要清醒看到,随着医改逐步向纵深发展,体制性机制性矛盾日益凸显,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不断涌现,改革的难度和复杂性进一步加大。出席人员指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增强攻坚克难的信心和勇气,坚持立足中国实际,统筹部署,循序渐进,重点突破,持续不断地把改革推向深入。要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医改这一世界性难题的中国式解决办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有些出席人员认为,应实事求是评价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清醒地认识到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尚未彻底解决。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以编制深化医改“十三五”规划为契机,深入总结、认真研究医改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加强顶层设计,注重协调推进,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逐步建立成熟定型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等法律。一些出席人员认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应跳出就医改谈医改、就体制改体制的框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同其他领域改革发展的协调配合,统筹研究和实施好医改各项重大政策,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改革,最大限度凝集各方共识,综合施策、形成合力。有的出席人员提出,“一老一小”的医疗服务是当前医疗卫生领域最大的短板,也是人民群众最强烈的需求。应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特别是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急需群体提供,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
部分出席人员提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应下大气力加以推进。有些出席人员提出,目前公立医院改革进展情况并不乐观、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比如为破除以药补医弊端,取消了医院15%的药品加成收入,但由于综合补偿措施不到位,一些医院的正常运转受到影响。应进一步明晰和细化公立医院改革的思路,着眼于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加快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些出席人员提出,福建三明市等地方在推进医改中创造了一些有益经验,应认真研究和总结推广各地方医改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行公立医院收支两条线管理,赋予公立医院更多自主权,支持其开展市场化医疗服务,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加快完善医务人员定岗定责、绩效挂钩、内部自由流动等体制机制,对高级管理人才、医疗业务骨干可以实行年薪制,使药品收入同医院、医生利益不直接关联,从根本上解决以药补医、养医问题。有的出席人员提出,截至2014年底,全国8600多所公立医院长期负债累计2333亿元,其中设区的市级以上医院占52%、县级医院占48%。建议参照化解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债务的做法,统一由政府逐步缓解公立医院建设性债务负担,为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夯实基础。
许多出席人员提出,加快建立健全分级诊疗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是从根本上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基础性制度设计,应着力调整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建设好完善好分级诊疗体系,推动城乡、区域卫生事业协调发展。有些出席人员认为,一些基层医疗机构硬件不达标、医务人员能力欠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应大力加强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通过对口支援、定向培养、人才引进等多种形式,加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老百姓的信任度和认可感。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加快推进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等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岗位晋升等方面给予基层医务人员适当倾斜,激励和引导医务人员特别是全科医生流向基层、扎根基层,以更好的服务将患者留在基层。积极引导城乡居民转变观念,综合运用签约服务、医保和价格调控、便民惠民等措施,让更多的城乡居民切实感受到基层首诊的好处,逐步认可、参与和支持分级诊疗。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应开展家庭医生契约式服务,争取到2020年每个农村家庭都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农村居民都有1份规范化的健康档案、1张安全智能的健康卡。
部分出席人员提出,应抓住药品生产、销售、采购、配送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有些出席人员提出,有的地方药品价格有水分,有的招标采购工作不够规范,有的甚至出现药品断供、药企不投标等情况。应坚持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发挥批量采购优势,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注重药品价格改革同其他医药改革的有效衔接,避免简单挤压药品价格水分。有的出席人员认为,药品价格应当做到科学合理,并不是越低越好。应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充分考虑研发成本、生产成本、流通成本等因素,综合确定药品价格。有的出席人员认为,一些地方探索试行药品采购零差价试点、提倡企业直销、取消医药流通环节等。这类举措是否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应当认真研究。还有出席人员提出,国产药品质量令人担忧,前不久国家药监局取消了1600多项药品临床试验,主要原因是不达标不规范。建议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加大对假冒伪劣药品的查处打击力度。
有些出席人员指出,医保制度的目的是保证群众享受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如果一味控制医疗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容易造成医生看额度开药治病,有些本末倒置。有些出席人员建议,充分发挥医保在调节利益、引导行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应用推广临床路径,采取按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付费等总额控制模式,推进医保精细化管理,让医保既保群众健康,又保行医规范。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加快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研究将“互联网+”应用于深化医改,实现医保通过网络跨地区结算、直接报销。有些出席人员指出,尽管制度规定同一地区不同参保人群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不同,但是在用药范围及医疗服务项目上不应存在区别。建议整合各类医保药品、医疗服务目录,根据群众用药需求,研究改进医保药品目录申报审批办法,使安全性高、疗效好的新研发药品尽早用于病患。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通过政府、个人、社会等多渠道筹资,争取在“十三五”时期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000元,进一步减轻农村居民就医负担。
有的出席人员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都对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保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时,也曾建议将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一交由一个部门管理,但至今尚未有效落实。希望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抓紧研究。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统筹推进与医疗卫生相关的其他重点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发展网络远程医疗,推行社区居民医疗健康电子档案,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医疗卫生信息化指标体系,实现全国就诊、治疗、医保“一卡通”。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充分发挥中医药方法简便、价格低廉等优势,推进乡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立“国医堂”,加快促进中医药发展的立法进程。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