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培训班圆满结束

22.08.2016  16:4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促进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面领会深化出租汽车改革的精神实质、准确掌握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确保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政策的顺利实施,省交通运输厅、省运管局于8月11日-12日在省交通大厦举办全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培训班。省厅综合运输处、法规处、省运管局、省客运办有关负责人、各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运输科科长、法规科科长、城市客运办主任、副主任、业务部门负责人等共计9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在开班仪式上,省运管局杨吉平局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重要意义,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要把思想和意识统一到对改革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的认识上来,统一到两个文件确定的改革原则和方向上来,稳中求进,坚决打赢这场改革攻坚战。二是要准确把握两个文件的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国家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内涵。三是要尽快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开班仪式结束后,省运管局张海珠副局长和省客运办王建民主任就两个文件和交通运输部13号、16号部令的修订内容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各市参会人员还就两个文件的学习体会及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行了分组讨论。 最后,副厅长袁清茂做了重要讲话并要求:一要切实抓好深化改革的宣贯工作,深入学习准确领会两个文件内容,正确把握改革的大方向和原则问题,做好舆情监控与舆论引导;二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提请城市人民政府尽快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加快启动地方出租汽车改革方案的制定工作,尽快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加紧筹备认真做好改革时期的过渡工作,做好国家各项配套政策出台前的准备工作,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同时要求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在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的《指导意见》和国家七部局办的《暂行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直面问题,攻坚克难,坚决打赢这场改革攻坚战,为“塑造山西美好形象、促进山西振兴崛起”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交通运输部门应有的贡献。